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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2-14 21:53:15 股吧网页版
175239: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西柳州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警示函的公告之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12-14


债券简称:G20 柳控 1 债券代码:163668.SH
债券简称:G20 柳控 2 债券代码:175239.SH
债券简称:22 柳控 02 债券代码:194495.SH
债券简称:22 柳控 03 债券代码:114174.SH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西柳州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警示函的公
告之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受托管理人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589号长泰国际金融
大厦16/22/23楼)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柳州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柳州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广西柳州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广西柳州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广西柳州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托管理人”或“申港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申港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一、子公司被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2022 年 12 月 7 日,广西柳州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州投
控”)子公司广西柳州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柳州建投”)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广西柳州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及梁瑞军、罗胜驱、李炳璇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2]27 号)(以下简称“决定书”)。

根据决定书内容,柳州建投“19 柳扶 01”“20 柳扶 01”“20 柳扶 02”“21
柳建 01”“22 柳建 03”“22 柳建 04”“22 柳建 05”等公司债券存在资金募集
和使用不规范情况,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0号)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截至目前,柳州建投已完成前述问题的整改。

柳州建投时任董事长梁瑞军、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李炳璇,现任董事长兼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罗胜驱,是柳州建投上述违规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0 号第六十八条、第七十条的规定,广西证监局决定对柳州建投及相关责任人梁瑞军、罗胜驱、李炳璇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柳州建投及相关人员应引以为戒,自觉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杜绝此类行为再次发生。柳州建投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 30 日内向广西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二、影响分析

本次处罚为对柳州投控的重要子公司柳州建投的行政监管措施,柳州建投已及时进行公告,并对上述行政监管措施无异议。

根据决定书内容,柳州建投已完成整改,上述行政监管措施对柳州投控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偿债能力无重大不利影响。

三、提醒投资者关注的风险

申港证券作为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已督促发行人对照相关规章制度及业务指引规定对本次重大事项情况予以披露,并根据相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申港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
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作出独立判断。

(此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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