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5-13 18:26:39 股吧网页版
175214:关于碧桂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出售蓝箭航天股份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13


关于

碧桂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

出售蓝箭航天股份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简称:H20 碧地 3 债券代码:175214.SH

债券简称:H20 碧地 4 债券代码:175366.SH

债券简称:H1 碧地 01 债券代码:149407.SZ

债券简称:H1 碧地 02 债券代码:149509.SZ

债券简称:H1 碧地 03 债券代码:149632.SZ

债券简称:H1 碧地 04 债券代码:149748.SZ

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5 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碧桂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就存续公司债券与受托管理人签署的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碧桂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编制。中信建投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碧桂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建投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中信建投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中信建投证券作为 H20 碧地 3、H20 碧地 4、H1 碧地 01、H1 碧地 02、H1
碧地 03 和 H1 碧地 04 的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
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则,与发行人《碧桂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出售蓝箭航天股份的公告》,现就公司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 重大事项

根据发行人 2025 年 5 月 9 日披露的《碧桂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
东出售蓝箭航天股份的公告》,发行人发生的重大事项如下:

“2025 年 4 月 25 日,碧桂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控股
股东碧桂园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碧桂园控股”,连同附属公司简称为“碧桂园集团”)于联交所披露了关于出售蓝箭航天股份的公告1。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一、释义

于本公告内,除文义另有所指外,下列词汇具有以下涵义:

董事会 指 碧桂园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会

碧桂园控股 指 碧桂园控股有限公司

碧桂园集团 指 碧桂园控股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完成日期 指 具有本公告“完成安排”章节一节所赋予的涵义

现有买方 指 买方二、买方三、买方四(甲)、买方四(乙)、买方五、买方六及
买方七之统称

现有股份转让协议 指 股份转让协议二、股份转让协议三、股份转让协议四、股份转让协议
五、股份转让协议六及股份转让协议七之统称

买方一 指 青岛海金星宇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一家于中国成立的有
限合伙企业

卖方一 指 广州碧蓝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一家于中国成立的有限合
伙企业,为碧桂园控股的间接非全资有限合伙企业

卖方一、卖方二、买方一及蓝箭航天就卖方一及卖方二出售彼等持有
股份转让协议一 指 的蓝箭航天合计约 6.527%股份所订立日期为 2025 年 4 月 25 日的股
份转让协议

买方五 指 上海科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一家于中国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转让协议五 指 卖方一、买方五及蓝箭航天就出售蓝箭航天约 1.272%股份所订立日期
为 2025 年 4 月 7 日的股份转让协议

买方四(甲) 指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融泰成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一家于
中国成立的有限合伙企业

买方四(乙) 指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融泰恒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一家于
中国成立的有限合伙企业

股份转让协议四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