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09
债券代码:175214.SH 债券简称:H20 碧地 3
碧桂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关于“H20 碧地 3”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本次停牌的基本情况
碧桂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因就公司债券兑付安排事项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经发行人申请,碧桂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债券简称:H20 碧地 3,债券代码:
175214.SH,以下简称“本期债券”)自 2023 年 8 月 14 日开市起停牌。
二、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碧桂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三期)
2、债券简称:H20 碧地 3
3、债券代码:175214.SH
4、发行人:碧桂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5、发行总额: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20.00 亿元,截至目前本期债券
存续 1,952,209 手,本期债券余额为 18.3507646 亿元。
6、债券期限及还本方式:本期债券原为 5 年期,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
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根据本期债券 2023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债券本息兑付安排及增加增信保障措施的议案》,本期
债券期限调整为 6 年期(即到期日为 2026 年 9 月 24 日),自第 3 年开始分期还
本,分期还本对应的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7、票面利率:4.38%
8、特定债券转让安排:2023 年 8 月 16 日,发行人发布《碧桂园地产集团
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债券后续转让安排的公告》,申请本期债券自 2023 年 8 月 18
日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为上市期间特定债
券提供转让结算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相关规定作为特定债券转让。
9、本息兑付安排:根据本期债券 2023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的
《关于调整债券本息兑付安排及增加增信保障措施的议案》,本期债券全部债券
持有人的本金兑付时间将调整为自 2023 年 9 月 24 日(以下简称“基准日”)起
至 2026 年 9 月 24 日(以下简称“兑付日调整期间”),在兑付日调整期间:
(1)调整后债券本金兑付安排
①小额兑付安排
对于截至本期债券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债权登记日(以下简称“债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每个持有本期债券的证券账户,发行人已于2023年10月24日(以下简称“小额兑付日”)向前述每个证券账户兑付其持有的本期债券不超过1000张(含)。为免疑义,如前述证券账户在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债券张数不足1000张(含),则发行人于2023年10月24日按照债权登记日该等证券账户持有的本期债券张数予以全额兑付;如前述证券账户在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债券张数超过1000张(不含),则发行人于2023年10月24日向该等证券账户兑付1000张(于小额兑付日应向前述证券账户兑付的债券数量,以下简称“计划兑付张数”)。如证券账户在小额兑付日实际持有本期债券的张数小于该证券账户在本期债券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债权登记日按上述安排应兑付的计划兑付张数,则按该证券账户在该小额兑付日实际持有的本期债券张数兑付。
上述兑付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发行人于小额兑付日兑付每张债券时,应支付的本金截至小额兑付日的应计未付利息随本金同时支付,利随本清。如截至债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持有本期债券的证券账户在小额兑付日涉及司法冻结、质押等登记结算机构无法注销债券的情形,该等证券账户不适用前述小额兑付安排,相应债券不进行注销,该等债券未偿本息按照本期债券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债券本息兑付安排及增加增信保障措施的议案》其他约定进行兑付。
②剩余本金兑付安排
在兑付日调整期间,除上述小额兑付安排以外,本期债券后续各兑付日(如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及对应的本金兑付比例如下表所示:
序号 兑付日 本金兑付比例
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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