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6-13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总会计师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变动
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简称:20 首开 01 债券代码:175200.SH
债券简称:21 首开 01 债券代码:175790.SH
债券简称:21 首开 02 债券代码:188476.SH
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六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编制。中信建投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建投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中信建投证券书面许可,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中信建投证券作为20首开01、21首开01、21首开02的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则,与发行人相关公告,现就公司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 重大事项
根据发行人2025年6月11日披露的《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总会计师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变动的公告》,发行人总会计师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发生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一)原任职人员的基本情况
咸秀玲女士,1965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在职会计硕士,正高级会计师。曾任北京市第三城市建设工程公司工程师,北京城建亚泰建设工程公司隧道分公司主管会计,北京城建亚泰建设工程公司财务部主管会计、财务部副部长,北京城建新隆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部长,北京城建亚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副部长、财务部部长、副总会计师、总会计师、财务总监、董事,北京祥龙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截至本次变更前任首开集团党委常委、总会计师、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二)人员变动的原因和依据
经北京市委、市政府决定,刘翠莲同志任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试用期一年),咸秀玲同志不再担任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总会计师。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同步变动。
(三)新任职人员的基本情况
刘翠莲女士,1971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在职管理学硕士,正高级会计师。曾任北京市第四建筑工程公司职工,北京市第四建筑工程公司第二项目经理部党支部副书记,北京北国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财务科副科长、财务科科长、副总会计师兼任审计科科长,北京北国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副部长,北京建工地产有限责任公司(房地产开发经营部)财务总监,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济管理中心主任、审计
部部长,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审计部部长、总审计师。现任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发行人新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小营路25号
电话:010-87995806
传真:010-64021490
电子信箱:2505629943@qq.com
二、 应对措施及影响分析
根据发行人《公告》,本次总会计师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变动系发行人正常人事变更,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会对发行人公司治理、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中信建投证券作为上述存续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关于上述存续债券本息偿付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或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上述存续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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