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9-19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 首开 01”回售结果及转售事项
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简称:20 首开 01 债券代码:175200.SH
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九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编制。中信建投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建投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中信建投证券书面许可,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一、 本期债券回售行权情况
(一)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办法
1、债券代码:175200.SH
2、债券简称:20首开01
3、回售登记期:2023年9月4日至2023年9月8日(限交易日)。
4、回售价格:面值100元人民币。以一手为一个回售单位,即回售数量必须是一手的整数倍(一手为10张)。
5、回售登记办法:投资者可选择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在竞价交易系统和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进行双平台上市挂牌,投资者在回售登记期内可选择通过该双平台中的任一平台进行回售申报。每日收市后回售申报不可撤销。如果当日未能申报成功,或有未进行回售申报的债券余额,可于次日继续进行回售申报(限回售登记期内)。
6、选择回售的投资者须于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逾期未办理回售登记手续即视为投资者放弃回售,同意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7、已进行回售登记的投资者可于2023年9月4日至2023年9月8日(限交易日)通过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方式办理回售撤销业务。
8、回售资金兑付日:2023年9月25日。发行人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为登记回售的投资人办理兑付。
9、发行人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回售债券的转售,转售完成后将注销剩余未转售债券。
(二)发行人利率选择权情况
根据《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中关于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的约定,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有权决定在北京首都开
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第一期)存续期的第3个计息年度末调整本期债券后2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当前市场环境,发行人决定将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下调50个基点,即2023年9月23日至2025年9月22日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为3.40%(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三)投资者回售情况
根据《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中设定的回售条款,“20首开01”债券持有人于回售登记期(2023年9月4日至2023年9月8日(限交易日))内对其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20首开01”登记回售,回售价格为债券面值(100元/张)。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本期债券回售情况的统计,“20首开01”(债券代码:175200.SH)回售有效期登记数量为1,860,000.00手,回售金额为1,860,000,000元。
二、 本期债券转售条款及受托管理人核查事项
(一)本期债券转售安排
根据《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第一期)2023年债券回售实施公告》,发行人可对回售债券进行转售。发行人决定对本次回售债券进行转售,并于2023年9月23日至2023年10月30日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回售债券的转售,拟转售债券金额不超过1,860,000,000元。
(二)关于本期债券回售及转售合规性的核查
经核查,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及转售安排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债券回售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上证发[2019]70号)及其……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