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9-17
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第四期)票面利率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529 号文核准, 常州市城市建设
(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发行人” ) 获准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公
司债券。 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
(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 10 亿元,本期债券期限为 5 年。
2020 年 9 月 16 日, 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网下向专
业投资者进行了簿记建档,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经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充分协商
和审慎判断,最终确定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4.2%。
发行人将按上述票面利率于面向专业投资者网下发行。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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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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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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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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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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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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