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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3-01 17:40:45 股吧网页版
175160: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无偿划转股权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3-01


债券代码:175160.SH 债券简称:20 常城 05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无偿划转股权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发行人

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劳动西路12号金谷大厦21层)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23

号平安金融中心B座第22-25层)

2024 年 3 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以下简称“《执业行为准则》”)、《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之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债券受托管理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平安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请投资者独立征询专业机构意见,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不能将本报告作为投资行为依据。

一、债券基本情况

(一)20常城05

1、发行人: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

3、债券简称:20 常城05(代码:175160.SH);

4、发行时间:2020年9月18日

5、发行总额:人民币6亿元;

6、债券期限:5年;

7、发行利率:4.20%;

8、担保方式:无担保;

9、评级情况:主体信用级别为AAA,债项评级为AAA。

二、本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涉及发行人重大事项如下

(一)事项基本情况

1、事项背景及原因

根据常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文件,发行人将持有的常州城 市数据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据运营公司”)20%股权,无偿划转至常州产业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将下属子公司常州城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江苏常氢科技工 程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氢研究院”)8.4%股权,无偿划转至常州新能源集 团有限公司。本次划转仅涉及上述两家公司股东变化,不涉及职工分流安置,债权、 债务及或有负债仍由两家公司享有和承担。

2、事项具体情况

本次划转的常州城市数据运营有限公司股权价值以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常州分所审计的(苏亚常审〔2023〕138号)2022年12月31日账面净
资产价值 2,135.1175 万元为基准,占常州城建 2022 年末净资产的比例为 0.04%(比
例未超过10%,出于谨慎起见,发行人对外披露本公告)。

本次划转的江苏常氢科技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股权价值以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常州分所审计的(中兴华审字〔2023〕CZFS0073号)2022 年12

月 31 日账面净资产价值 2,195.67 万元为基准,占常州城建 2022 年末净资产的比例
为0.04%(比例未超过10%,出于谨慎起见,发行人对外披露本公告)。

上述划转的两家公司股权价值合计4,330.7875 万元,占常州城建2022 年末净资
产的比例为 0.08%。(比例未超过 10%,出于谨慎起见,发行人对外披露本公告)。
(二)影响分析

上述无偿划转事项不会对发行人的日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造成重大 不利影响。

本次无偿划转不涉及召开持有人会议的情形。

(三)应对措施

发行人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公司债
券持续信息披露(2023年修订)》等规定,在存续期内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切实保护 存续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四)信息披露承诺

发行人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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