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5-19
债券代码:175160.SH 债券简称:20 常城 05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无偿划转资产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发行人
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劳动西路12号金谷大厦21层)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23
号平安金融中心B座第22-25层)
2023 年 5 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以下简称“《执业行为准则》”)、《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之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债券受托管理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平安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请投资者独立征询专业机构意见,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不能将本报告作为投资行为依据。
(一)20常城05
1、发行人: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
3、债券简称:20 常城05(代码:175160.SH);
4、发行时间:2020年9月18日
5、发行总额:人民币6亿元;
6、债券期限:5年;
7、发行利率:4.20%;
8、担保方式:无担保;
9、评级情况:主体信用级别为AAA,债项评级为AAA。
二、本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涉及发行人重大事项如下
(一)事项基本情况
1、事项背景及原因
根据常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文件,发行人将已被政府无偿收回的133宗土地按账面价值415,491.98 万元冲减2022年度资本公积。同时根据常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文件,同意将常州城建收到的财政拨款转增2022年资本公积415,513.00 万元。
2、事项具体情况
本次资产划转的土地使用价值占 2022 年末净资产的比例为 8.24%(占 2022 年末
净资产的比例未超过10%,出于谨慎起见,发行人对外披露公告)。另外由于资本公积增加了415,513.00万元,本次划转并未导致净资产减少,并未对发行人的营业收入、净利润、现金流等产生影响。
(二)影响分析
根据发行人2023 年5月12 日披露的《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无
偿划转资产的公告》,发行人上述无偿划转事项不会对发行人的日常生产经营、财务 状况及偿债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本次无偿划转不涉及召开持有人会议的情形。
(三)应对措施
发行人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公司债
券持续信息披露(2023年修订)》等规定,在存续期内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切实保护 存续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四)信息披露承诺
发行人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受托管理人声明
平安证券作为20 常城05 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要求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平安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关于20 常城05 本息偿付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或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债券20 常城05 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四、受托管理人的联系方式
有关受托管理人的具体履职情况,请咨询债券受托管理人的指定联系人。
联系人:张汭、孙新泽、刘宇轩
联系电话:021-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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