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9-14
上海科技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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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 明
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2019年修订)、《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3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2015年修
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其他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本次债券发行注册的文件,并结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编制。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封面载明日期,
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募集说明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主承销商已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及有关的信息
披露文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
讼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作出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
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的规定, 本期债券依法发行后,
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
自行负责。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次公司债券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
人会议规则》及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
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
会议规则》和债券受托管理人报告将将登载于证券监管部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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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文件将置备于债券受托管理人处,债券持有人有权随时查阅。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
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作任何说明。投资者
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
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券时,应特别审慎地考虑本募
集说明书第二节所述的各项风险因素。
上海科技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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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期债券为创新创业公司债券
依据国务院“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相关政策文件、《“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
兴产业发展规划》(国发〔2016〕67号)、中国证监会、交易所认可的其他创新创
业相关法律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发行人所处行业及业务、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用途等
因素,发行人下属多家子公司属于创业投资公司,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发
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的要求。
二、本期债券发行上市
本期债券 评级为 AAA 。 本期债券 上市前,发行人 2019 年末的净资产为
1,800,291.12万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37,260.45万元(2017
年、 2018年、 2019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32,451.48万元、
49,064.93万元及30,264.94万元),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本期债券
发行及上市安排请参见发行公告。
三、本期债券的投资风险
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和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
能性。由于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且期限较长,可能跨越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利
率波动周期,市场利率的波动可能使本期债券实际投资收益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本期债券的期限为5年,本期债券所募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通过直接投资、
投资或设立基金等方式,专项投资于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的创新创业公司的股
权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一方面,由于投资种子期、初创期和成长期的创新创业公
司的股权项目退出周期较长,短期内不易变现;另一方面,种子期、初创期和成长
期的创新创业公司抗风险能力较弱,不确定性因素较高。在本期债券到期时,本期
债券募集资金所投项目可能尚未实现获利退出,需要发行人通过其他获利项目退出、
使用账面自有资金等其他渠道提供偿债资金。上述本期债券期限与募集资金所投项
目退出期限难以直接对应,如发行人募集资金所投项目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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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