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0
债券代码:175097.SH 债券简称:H20正荣3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正荣地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2025年第三次兑付兑息安排的临时受托管理事
务报告
发行人:正荣地产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闵行区沪青平公路 277号 5 楼 E23室
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芳芷一路 13号舜远金融大厦 1
栋 23 层
2025 年 12 月
声明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山证券”)作为正荣地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相关说明文件以及发行人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山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山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第一章 本期债券概况
1、发行主体:正荣地产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荣地控”)。
2、债券名称及简称:正荣地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二期)(品种一),债券简称“H20 正荣 3”。
3、债券发行金额:10.00 亿元。
4、债券余额:9.92 亿元。
5、票面利率:5.45%
6、到期日: 2027 年 3月 14 日
第二章 本期债券的重大事项
发行人于 2025年 12 月披露《正荣地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2025 年第三次兑付兑息安排的公告》,公告主要内容如
下:
发行人于前期召集正荣地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
期)(品种一)(债券代码:175097.SH,债券简称:H20 正荣 3/20正荣 03,以下简称“本期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长本期债券本息兑付安排宽限期的议案,债券持有人同意就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各本息兑付日宽限期在 50 个工作日基础上均延长 9 个自然月,该宽限期届至前不视为正荣地控违约,不另行设置或产生违约金、逾期利息和罚息等。具体情况详见 2025 年 5月 26日《关于召开正荣地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果的公告》。
2025 年 12月 14 日,发行人应付本期债券利息资本化后本金的 5%及应计未付
利息,金额合计 58,751,000.00 元。按照上述议案约定,本期债券适用 50个工作日加 9 个自然月宽限期。发行人表示将克服一切困难,积极履行偿债义务,在宽限期内全力维持公司正常经营销售并加大资金归集力度,努力尽快完成上述本息偿付工作,具体偿付时间将另行公告。
发行人近期存在债务逾期、涉及重大诉讼(仲裁)、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被限制高消费等情况,部分公司债券兑付兑息安排使用宽限期,部分公司债券未按时付息,相关风险尚未有效化解。截至目前,发行人表示内部经营管理保持稳定,业务运作维持正常。发行人表示将持续结合政策及市场行情、自身经营及现金流状况,积极沟通各方寻求探讨综合解决方案,争取早日化解债券风险。
第三章 对发行人偿债能力的影响
上述事项可能对发行人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中山证券将持续督促发行人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4 号——公司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信用风险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公司债券持续信息披露(2023 年 10 月修订)》等规定落实偿债资金、履行偿债义务、按照规定和约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等职责,协助发行人做好投资者沟通工作,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中山证券作为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文件,持续关注发行人信用风险状况并督促发行人对照相关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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