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12
债券代码:175097.SH 债券简称:H20正荣3
正荣地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第二期)(品种一)2025 年第一次付息安排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正荣地产控股有限公司 1(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正荣地控”)于前期召集正荣地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关于召开正荣地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2023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和《关于召开正荣地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2023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果的公告》,公司
应当于 2025 年 3 月 14日兑付本期债券展期后首年利息的 20%。
根据《关于召开正荣地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二期)(品种一)2022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果的公告》,关于同意增加 50个工作日宽限期的议案审议通过。按照上述议案约定,债券持有人同意就本期债
券兑付日给予 50个工作日的宽限期。为免疑义,该宽限期届至前不视为正荣地控违约,不另行设置或产生违约金、逾期利息和罚息等。
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公司内部经营管理保持稳定,业务运作维持正常。
对于 2025 年 3 月 14 日应当兑付的本期债券展期后首年利息的 20%,公司正在
全力筹措资金,但因资金调拨等原因,偿债资金尚未全额到位。公司就上述事项向投资者致以歉意,将克服一切困难,积极履行偿债义务,在宽限期内全力维持公司正常经营销售并加大资金归集力度,努力尽快完成上述利息偿付工作,具体偿付时间将另行公告。公司近期存在债务逾期、涉及重大诉讼(仲裁)、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被限制高消费等情况,相关风险尚未有效化解。公司将持续结合政策及市场行情、自身经营及现金流状况,积极沟通各方寻求探讨综合解决方案,争取早日化解债券风险。
特此公告。
1 发行人曾用名为正荣地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正荣地产控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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