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1-21
债券代码:163782.SH 债券简称:H20正荣2
债券代码:175097.SH 债券简称:H20正荣3
债券代码:188420.SH 债券简称:H21正荣1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正荣地产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被 采取强制措施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发行人:正荣地产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闵行区沪青平公路 277号 5 楼 E23室
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芳芷一路 13号舜远金融大厦 1
栋 23 层
2025 年 1 月
声明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山证券”)作为正荣地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1(简称“正荣地控”、“发行人”)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相关说明文件以及发行人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中山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山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1 发行人曾用名正荣地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正荣地产控股有限公司。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欧宗荣因涉嫌违法犯罪,已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目前,欧宗荣未在发行人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任何职务。根据发行人间接控股股东正荣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荣地产”,股票代码 06158.HK)公开信息披露,正荣地产集团一切业务运作维持正常,上述事项并未对正荣地产集团的业务运转造成任何其他影响。
中山证券担任发行人存续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期间,欧宗荣未在发行人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任何职务。截至发行人存续公司债券前次兑付兑息日,发行人均按照募集说明书或持有人会议表决通过的议案约定完成兑付兑息。上述事项可能对发行人偿债能力构成一定影响,中山证券将持续督促发行人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4 号——公司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信用风险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公司债券持续信息披露(2023 年 10 月修订)》等规定落实偿债资金、履行偿债义务、按照规定和约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等职责,协助发行人做好投资者沟通工作,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
中山证券作为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文件持续关注发行人信用风险状况,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并督促发行人对照相关规章制度及业务指引规定就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予以披露。中山证券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并就相关事项作出独立判断。
中山证券作为受托管理人,将密切关注对债券本息偿付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认真履行受托管理义务。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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