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股东需提前出资。新《公司法》第54条规定:公司不能清偿
五、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股东需提前出资。新《公司法》第54条规定: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公司或者已到期债权的债权人有权要求已认缴出资但未届出资期限的股东提前缴纳出资。
这一条对债权人来说是喜大普奔的消息,在此制度下,公司如果出现债务危机,五年的出资期限转眼可能变成立刻实缴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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