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2
联合〔2025〕2937 号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中铁铁龙集装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大连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关注公告
受中铁铁龙集装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资信”)对公司及其发行的相关债项进行了信用评级。除评级委托关系外,联合资信、评级人员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影响评级行为独立、客观、公正的关联关系。
根据联合资信最近的评级报告,公司个体信用等级为 aa+,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公司委托联合资信评级的相关债项评级结果详见下表,评级有效期为相关债项存续期。
表 1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委托联合资信进行信用评级的存续期内债券情况
债券代码 债券简称 上次主体评级结果 上次债项评级结果 上次评级时间 债券余额 兑付日
163794.SH 20 铁龙 01 AA+/稳定 AA+/稳定 2024/05/17 7.50 亿元 2025/08/19
资料来源:公开资料,联合资信整理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发布《中铁铁龙集装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大连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大连监管局(以下简称“大连证监局”)出具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大连监管局关于对中铁铁龙集装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书》”),《决定书》认定公司以往年度部分贸易业务中未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导致公司 2020年至 2022 年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数据不准确。根据有关规定,大连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计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针对上述事项,公司按照大连证监局的要求进行整改,即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对 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部分贸易类业务的会计处理进行差错更正,由总额法改成净额法。2025年 4 月 30 日,公司发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关于中铁铁龙集装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报告》《中铁铁龙集装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针对上述事项,联合资信已与公司取得联系并了解相关情况,公司认为上述情形已完成整改,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涉及公司 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不会对公司前期利润总额、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总资产及净资产等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当期及后期利润总额、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总资产、净资产等产生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目前及后续日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不影响公司盈利能力和未来发展。
联合资信认为上述事项对公司日常经营、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等影响有限。综合评估,联合资信决定维持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维持上述债项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
特此公告。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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