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1-21 17:13:15 股吧网页版
163782: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正荣地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2026年第一次兑付兑息安排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1-21


债券代码:163782.SH 债券简称:H20正荣2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正荣地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2026年第一次兑付兑息安排的临时受托管理事
务报告

发行人:正荣地产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闵行区沪青平公路 277号 5 楼 E23室

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芳芷一路 13号舜远金融大厦 1
栋 23 层

2026 年 1 月

声明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山证券”)作为正荣地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相关说明文件以及发行人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山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山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第一章 本期债券概况

1、发行主体:正荣地产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荣地控”),曾用名正荣地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及简称:正荣地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品种二),债券简称“20正荣 02”/“H20正荣 2”。

3、债券发行金额:10.00 亿元。

4、债券余额:9.98 亿元

5、票面利率:5.75%

6、到期日: 2027 年 1月 27 日

第二章 本期债券的重大事项

发行人于 2026年 1 月披露《正荣地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第一期)(品种二)2026 年第一次兑付兑息安排的公告》,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发行人于前期召集正荣地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
期)(品种二)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同意增加 50 个工作日宽限期的议案,债券持有人同意就本期债券本息兑付日给予 50 个工作日的宽限期。为免疑义,该宽限期届至前不视为正荣地控违约,不另行设置或产生违约金、逾期利息和罚息等。具
体情况详见 2023 年 6月 30日《关于召开正荣地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及 2023 年 7月 27 日《关于召开正荣地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
期)(品种二)2023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果的公告》。

2026年 1 月 27日,发行人应付 20 正荣 02展期后首年(2023年 7 月 27日

(含)至 2024 年 7 月 27日(不含))利息的 50%、利息资本化后本金的 15%及应
计未付利息,金额合计 21,317.8 万元。按照上述议案约定,本期债券适用 50个工
作日宽限期。前期,发行人分别应于 2025 年 1月 27日、2025年 7 月 27日和 2025
年 10 月 27 日兑付本期债券分期偿付利息 1,278.70 万元、1,918.00万元和分期偿付
本息 5,959.70 万元,发行人未能在 50 个工作日宽限期(宽限期截止日分别为 2025

年 4 月 15 日、2025 年 10 月 10日和 2026年 1月 6 日 1)内全额筹集偿债资金,20
正荣 02 已发生未能按时足额偿付事件,截至目前,未偿金额累计 9,218.60万元。
发行人近期存在债务逾期、涉及重大诉讼(仲裁)、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被限制高消费等情况,部分公司债券兑付兑息安排使用宽限期,部分公司债券未按时兑付兑息,相关风险尚未有效化解。发行人表示将持续结合政策及市场行情、自身经营及现金流状况,积极沟通各方寻求探讨债务综合解决方案,争取早日化解债券风险。

第三章 对发行人偿债能力的影响

上述事项可能对发行人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中山证券将持续督促发行人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自……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