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2
债券代码:163782.SH 债券简称:H20正荣2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正荣地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2025年第二次付息安排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
告
发行人:正荣地产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闵行区沪青平公路 277号 5 楼 E23室
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芳芷一路 13号舜远金融大厦 1
栋 23 层
2025 年 7 月
声明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山证券”)作为正荣地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相关说明文件以及发行人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山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山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第一章 本期债券概况
1、发行主体:正荣地产控股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及简称:正荣地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品种二),债券简称“H20正荣 2”。
3、债券发行金额:10.00 亿元。
4、债券余额:9.98 亿元
5、票面利率:5.75%
6、兑付日: 2027 年 1月 27 日
第二章 本期债券的重大事项
发行人于 2025年 7 月披露《正荣地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第一期)(品种二)2025 年第二次付息安排的公告》,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正荣地产控股有限公司 1(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正荣地控”)于前
期召集正荣地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债券代码:163782.SH,债券简称:H20正荣 2/20正荣 02,以下简称“本期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同意增加 50个工作日宽限期的议案,具体情况详见
2023 年 6 月 30 日《关于召开正荣地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品种二)2023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及 2023 年 7月 27日《关
于召开正荣地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果的公告》。
按照上述议案约定,债券持有人同意就本期债券本息兑付日给予 50 个工作日
的宽限期。为免疑义,该宽限期届至前不视为正荣地控违约,不另行设置或产生违约金、逾期利息和罚息等。此外,公司应于 2025年 1月 27日兑付本期债券分期偿
付利息 1,278.70 万元,公司未能在 50 个工作日宽限期(宽限期截止日为 2025年 4
月 15日)内全额筹集偿债资金。截至 2025年 4月 22日,公司仍未能足额偿还本期债券应分期偿付的利息,亦未能和持有人就新兑付方案达成一致。
1 发行人曾用名为正荣地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正荣地产控股有限公司。
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公司内部经营管理保持稳定,业务运作维持正常。对于
2025 年 7 月 27 日应当兑付的本期债券展期后首年利息的 30%,公司正在全力筹措
资金,但因资金调拨等原因,偿债资金尚未全额到位。公司就上述事项向投资者致以歉意,将克服一切困难,积极履行偿债义务。公司近期存在债务逾期、涉及重大诉讼(仲裁)、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被限制高消费等情况,部分公司债券付息安排使用宽限期,部分公司债券未按时付息,相关风险尚未有效化解。公司将持续结合政策及市场行情、自身经营及现金流状况,积极沟通各方寻求探讨综合解决方案,争取早日化解债券风险。”
第三章 对发行人偿债能力的影响
上述事项可能对发行人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中山证券将持续督促发行人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4 号——公司债券和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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