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4
债券代码:163782.SH 债券简称:H20正荣2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正荣地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违约
处置进展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发行人:正荣地产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闵行区沪青平公路 277号 5 楼 E23室
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芳芷一路 13号舜远金融大厦 1
栋 23 层
2025 年 7 月
声明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山证券”)作为正荣地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1(简称“正荣地控”、“发行人”)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相关说明文件以及发行人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山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山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1 发行人曾用名正荣地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正荣地产控股有限公司。
第一章 本期债券概况
发行主体:正荣地产控股有限公司。
债券名称及简称:正荣地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一期)(品种二),债券简称“H20 正荣 2”。
债券发行金额:10.00亿元。
债券余额:9.98 亿元。
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20年 7 月 27日。
还本付息方式:①本期债券的本金兑付期限调整为自 2023年 7月 27日起 42个
月;②于 2023 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议案表决通过之日后 50 个工作日及议案表
决通过之日后半年末分别支付截至 2023 年 7 月 27 日(不含)未偿还债券本金的
0.10%及对应利息;③截至 2023 年 7 月 27 日(不含)未偿还债券本金的 99.80%的
应计未付利息计入每张债券单价,不单独派发利息;本期债券自 2023 年 7 月 27 日
(含)至 2024 年 7 月 27 日(不含)的利息于 2025 年 1 月 27 日、2025 年 7 月 27
日、2026年 1月 27日分别支付 20%、30%、50%,;本期债券自 2024 年 7月 27 日
(不含)以后产生的利息不再单独支付,按分期兑付日(2025 年 10 月 27 日、2026
年 1 月 27 日、2026 年 4 月 27 日、2026 年 7 月 27 日、2026 年 10 月 27 日、2027 年
1 月 27日)随每期本金兑付金额兑付时支付,利随本清。
第二章 本期债券违约处置进展
发行人于 2025年 4 月 22日披露了《正荣地产控股有限公司关于债务清偿事项
的公告》。发行人应于 2025 年 1月 27 日兑付本期债券分期偿付利息 1,278.70万
元,发行人未能在前期持有人会议给予的 50个工作日宽限期(宽限期截止日为
2025 年 4 月 15 日)内全额筹集偿债资金。截至 2025 年 4月 22日,发行人仍未能
足额偿还本期债券应分期偿付的利息,亦未能和持有人就新兑付方案达成一致。
发行人于 2025年 4 月 30日至 2025 年 6月 13日召开正荣地产控股股份有限公
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2025 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再次
表决《关于延长本期债券本息兑付安排宽限期的议案》,因同意比例未达到 1/2,未能达成有效决议。根据发行人《正荣地产控股有限公司关于债务清偿事项的公告》,发行人称将与公司债券持有人之间开展沟通协商,积极开展债务化解工作,全力加快推进方案成型并努力与持有人达成一致,最终形成妥善的解决方案。
第三章 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中山证券作为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文件持续关注发行人信用风险状况,持续督促发行人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4 号——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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