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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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年度报告
( 2020 年)
二〇二一年四月
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年度报告( 2020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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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对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公司监事会(如有)已
对年度报告提出书面审核意见,监事已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
截至本报告批准报出日,公司发行多期债券(债务融资工具), 包括按照中国证监会要
求发行的公司债券和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监管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本年度
报告为公司 2021 年发行的“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四期)品种二”( 21 常城 06)、“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第三期)品种一”( 21 常城 03)、“ 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二期)”( 21 常城 02)、“ 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一期)”( 21 常城 01) 和 2020 年发行的“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20 常城 08)、“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0 年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0 常城 07)、“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0 年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五期)”( 20 常城 06)、“ 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第四期)”( 20 常城 05)、“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三期)”( 20 常城 04)、“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第二期)”( 20 常城 03)、“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品种二”( 20 常城 02)、“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第一期)品种一”( 20 常城 01)和 2019 年发行的“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19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 19 常城 05)、“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19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 19 常城 04)、“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19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19 常城 03)、“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19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 19 常城 01)和 2018 年发行的“常州市城市建
设(集团)有限公司 2018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18 常城 01)和 2017 年发行
的“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17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 17 常城
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年度报告( 2020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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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17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17 常城
02)、“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17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17 常城
01)和 2016 年发行的“ 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二期)”( 16 常建 02)、“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三期)”( 16 常建 03)年度报告, 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
与格式准则第 38 号——公司债券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 38 号准则”)要求进
行年报披露。若投资者欲了解公司发行的其他债券(债务融资工具)的完整信息,请参阅
公司披露的其他债券(债务融资工具)年度报告(如有)。
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年度报告( 2020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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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风险提示
本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券无担保,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购买公司债券,应当
认真阅读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独立的投资判断。公司债券存
续期内,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2020 年度,公司
面临的风险因素与公司最近披露的债券募集文件中披露的风险没有重大变化,相关风险如
下:
一、与公司债券相关的风险
(一)利率风险
公司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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