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1-19
债券代码:163761 债券简称:20 融信 01
有关融信(福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0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2023 年第一次付息
安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债权登记日:2023 年 1 月 31 日
债券付息日:2023 年 2 月 1 日
“20 融信 01”利息展期支付,本次债券将支付“20 融信 01”
截至 2022 年 7 月 26 日剩余应付未付利息的 18%。
融信(福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于 2020
年 7 月 27 日发行的融信(福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0 年
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应于 2022 年 7
月 27 日开始支付自 2021 年 7 月 27 日至 2022 年 7 月 26 日期间的利
息。根据本公司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和《融信(福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0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2022 年第四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的约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 债券名称:融信(福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0 年
2. 证券简称及代码:20 融信 01,代码 163761。
3. 发行人:融信(福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4. 发行总额和期限:总额 16.5 亿元,期限为 3 年。
5.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
6. 债券利率:票面利率(计息年利率)为 5.60%。
7. 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 2020 年 7 月 27 日至 2023
年 7 月 26 日
8. 付息日:在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间内,每年 7 月 27 日为上一计
息期间的付息日,其中 2022 年 7 月 27 日的利息兑付时间调
整为 2022 年 8 月、2022 年 9 月、2022 年 10 月、2022 年 11
月。
9. 兑付日:2023 年 4 月 27 日、2023 年 5 月 27 日、2023 年 6 月
27 日、2023 年 7 月 27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
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分别兑付债券发行总额 5%、5%、5%、85%的比例,利随本
清。
二、本期债券兑付安排及后续工作安排
根据《融信(福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0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2022 年第四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的
约定,若发行人未能于 2022 年 11 月将本期债券截至 2022 年 7 月 27
日剩余应付未付利息的 18%划转至登记托管机构指定的银行账户,给
予发行人自 2022 年 11 月 31 日起(含当日)60 日的宽限期,关于“20
融信 01”关于调整宽限期安排的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关于召开融
信(福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0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2022 年第四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之“议案三”。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公司已筹集到足额资金用于支付十一月应付利息。
三、本次展期付息方案
1. “20 融信 01”将于 2023 年 2 月 1 日支付本期债券截至 2022
年 7 月 26 日剩余应付未付利息的 18%。
2. 票面利率及付息金额: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5.60%,每手本期债券面值为 1000 元,派发利息为 56.00 元(含税),本次支付本期利息的 18%,派发利息为 10.08 元(含税)。
3. 债权登记日:2023 年 1 月 31 日。
4. 债券付息日:2023 年 2 月 1 日。
四、付息办法
(一)本公司将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公司将在本期债券付息日 2 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的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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