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12-23
债券代码:163761.SH 债券简称:20 融信 01
关于召开融信(福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0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2022 年第四次债券持有人会
议的通知
特别提示:
1、除特别约定之外,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融信(福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0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融信(福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9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制定本会议通知。
2、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期债券的持有人,下同)均有同等约束力。
3、全体债券持有人均有权亲自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债券持有人会议须由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总额且有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的债券持有人和/或代理人出席方可召开。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拟审议事项表决时,以每一张本期债券(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为一票表决权,只能投票表示:同意或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有表决权的本期公司债券张数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记为“弃权”。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本期未偿还债券总额且有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的债券持有人和/或代理人同意方能形成有效决议。
4、本次会议拟审议的议案二和议案三为互斥关系,债券持有人仅能对其中一项议案投“同意”票,对议案二和议案三同时投“同意”票的,视为对议案二和议案三均投“弃权”票。
融信(福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公开发行 2020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以下简称“20 融信 01”)于 2020 年 7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发行金额 16.50 亿元,期限 2+2 年,附债券存续
期第 2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2022 年 5 月 31 日,
经本期债券 2022 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期限变更为 2+1+1 年,附债券存续期第 2 年末及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2022
年 7 月 25 日,经本期债券 2022 年第二次持有人会议审议,本期债券全部债券持
有人(含己登记回售和未登记回售的债券持有人)的本金兑付时间调整为自 2022
年 7 月 27 日起的 12 个月内(以下简称“兑付日调整期间”),自本议案表决通过
之日后在兑付日调整期间内的 2023 年 4 月 27 日、2023 年 5 月 27 日、2023 年 6
月 27 日、2023 年 7 月 27 日(以上日期以下简称“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
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分别兑付 5%、5%、5%、85%本金。上述款项在相应的兑付日前 2 个交易日划付至本期
债券登记托管机构指定的银行账户;于 2022 年 8 月、2022 年 9 月、2022 年 10
月、2022年11月分别将本期债券截至2022年7月27日剩余应付未付利息的50%、16%、16%、18%划转至登记托管机构指定的银行账户。兑付日调整期间维持本期债券原有票面利率不变,兑付日调整期间新增利息,随每期本金偿付金额同时
支付,利随本清。2022 年 11 月 28 日,经本期债券 2022 年第三次持有人会议审
议,若发行人未能于 2022 年 10 月将本期债券截至 2022 年 7 月 27 日剩余应付未
付利息的 16%划转至登记托管机构指定的银行账户,给予发行人自 2022 年 10月 31 日起(含当日)60 日的宽限期,该宽限期内《募集说明书》规定的违约事件不触发违约,若发行人在该宽限期内对本期债券到期本息进行了足额偿付或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予以豁免的,则不构成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违约。宽限期内不设罚息,按照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继续支付利息(如有)。
截至公告披露日,20 融信 01 存续期规模为 16.50 亿元。
按照《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要求,就召集融信(福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0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2022 年第四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线上会议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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