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29 16:28:11 股吧网页版
163722: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市时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涉及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警示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29


债券代码:155454 债券简称:H19 时代 4
债券代码:163141 债券简称:H20 时代 1
债券代码:163142 债券简称:H20 时代 2
债券代码:163315 债券简称:H20 时代 4
债券代码:163316 债券简称:H20 时代 5
债券代码:163571 债券简称:H20 时代 7
债券代码:163722 债券简称:H20 时代 9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广州市时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涉及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警示的临时
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39 层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本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广州市时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时代控股”)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本期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银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银证券所做承诺或声明。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市时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涉及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警示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广州市时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广州市时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广州市时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广州市时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广州市时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二)、广州市时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二)和广州市时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品种二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以下简称:“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本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本期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书面警示的相关情况

广州市时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9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上交所”)下达的《关于对广州市时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予以书面警示的决定》(上证债监【2025】371 号)(以下简称“《书面警示》”)。

因发行人在 2025 年 1 月至 6 月期间,发行人发生达到临时信息披露标准的
逾期事项未及时披露临时报告的情况,上交所对发行人予以书面警示。

二、影响分析

根据 2025 年 12 月 23 日《广州市时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
交易所书面警示的公告》披露内容,发行人高度重视《书面警示》中所指出的问题,将认真汲取教训,切实进行整改,切实提高信息披露意识。以上事项不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发行人将严格遵循债券信息披露要求,继续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债券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中银证券后续将持续跟踪发行人情况,并将严格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有关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中银证券作为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并提醒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以下无正文)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