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年度报告
(2024 年)
二〇二五年四月
重要提示
发行人承诺将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对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公司监事会(如有)已对年度报告提出书面审核意见,监事已对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除周述勇外,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以下是无法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或者有异议的人员及理由:
人员姓名 理由
根据周述勇于 2025 年 2 月 25 日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表明周述勇因
工作岗位调整,为保障公司经营活动正常开展,委托公司总经理许大为行
使担任公司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的一切职权,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公司经营
、管理、财务、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受托人在上述委托权限内的一切行
为,委托人均予以认可,授权委托书自新任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到位,且
周述勇 完成工商变更后自动失效。
根据株洲市产业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发布
的《关于周述勇同志相关职务免去的通知》,免去周述勇同志株洲市国有资
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完成董事长的
工商登记变更,且公司暂未收到新任董事长任命文件,由总经理许大为同
志主持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全面工作。
综上,周述勇不对本年度报告发表意见。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重大风险提示
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各期债券时,应认真考虑各项可能对各期债券的偿付、债券价值判断和投资者权益保护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本年度报告披露的重大风险与 2024年半年度报告、募集说明书所提示的风险因素相比,无重大变化。
目录
重要提示......2
重大风险提示 ...... 3
释义...... 5
第一节 发行人情况 ...... 6
一、 公司基本信息...... 6
二、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6
三、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变更情况 ...... 7
四、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更情况...... 8
五、 公司业务和经营情况...... 9
六、 公司治理情况......11
七、 环境信息披露义务情况 ...... 12
第二节 债券事项 ...... 13
一、 公司债券情况......13
二、 公司债券选择权条款在报告期内的触发和执行情况...... 13
三、 公司债券投资者保护条款在报告期内的触发和执行情况...... 28
四、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31
五、 发行人或者公司信用类债券报告期内资信评级调整情况...... 41
六、 公司债券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情况...... 41
七、 中介机构情况......41
第三节 报告期内重要事项...... 51
一、 财务报告审计情况 ...... 51
二、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51
三、 合并报表范围调整 ...... 52
四、 资产情况...... 52
五、 非经营性往来占款和资金拆借 ...... 56
六、 负债情况...... 56
七、 利润及其他损益来源情况 ...... 58
八、 报告期末合并报表范围亏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 58
九、 对外担保情况......58
十、 重大诉讼情况......59
十一、 报告期内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变更情况...... 59
十二、 向普通投资者披露的信息 ...... 59
第四节 专项品种公司债券应当披露的其他事项...... 59
一、 发行人为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人 ...... 59
二、 发行人为非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