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7-07
债券代码:175739.SH 债券简称: 21 大宁 Y1
债券代码:163667.SH 债券简称: 20 大宁 Y1
债券代码:163572.SH 债券简称: 20 大宁 02
债券代码:163114.SH 债券简称: 20 大宁 01
债券代码:150499.SH 债券简称: 18 大宁 02
债券代码:145452.SH 债券简称: 17 大宁 01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上海大宁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
券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2021 年第一次)
受托管理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7 月
重要声明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上海大宁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泰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大宁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中泰证券作为上海大宁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2017 年公司
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17 大宁 01,债券代码:145452)、上海大宁资产经
营(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2018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简称:18 大
宁 02,债券代码:150499)、上海大宁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2020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20大宁01,债券代码:163114)、
上海大宁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2020 年公司债券
(第二期)(债券简称:20 大宁 02,债券代码:163572)、上海大宁资产经营(集
团)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2020 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
简称:20 大宁 Y1,债券代码:163667)及上海大宁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2021 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21 大
宁 Y1,债券代码:175739)的债券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持有人权益有
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
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相关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相关债券
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信息披露事务人员变动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公司债
券持续信息披露》的有关要求:“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应当由发行人的董事或者
高级管理人员担任,发行人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披露。”
根据发行人研究决定,对已发行公司债券的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及联络人进
行统一变更,变更情况如下: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原信息披露事务负 新任信息披露事务负责
责人 人
175917、175739、 21 大宁 01、21 大宁 Y1、
163667、163572、 20 大宁 Y1、20 大宁 02、 王晓丹 史方
163114、150499、 20 大宁 01、18 大宁 02、
145452、143172、 17 大宁 01、17 沪宁 01、
136771 16 沪宁 01
二、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简历
史方先生,1963 年 1 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政工师、高级经济
师。曾任原闸北区司法局宣教科副科长、原闸北区委组织部主任科员、原闸北区 财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原闸北区经委副主任、上海金贸资产经 营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原闸北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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