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8-31
湖北宏泰集团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一至六月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本附注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一、 企业的基本情况
(一) 企业历史沿革、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湖北宏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湖
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建湖北省宏泰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的通知》(鄂政
办发〔2005〕53 号),由湖北省政府授权湖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省国资委)出资,于 2006 年 3 月 22 日在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成立的
国有独资公司。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住所:武汉市洪山路 64 号;
法定代表人:曾鑫;注册资本:人民币捌拾亿元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000784484380X。
本公司股权结构历史沿革如下:
(1)2006 年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湖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535.00 100.00
合计 2,535.00 100.00
注:根据鄂财企复【2006】128 号文件 “关于《将大峪口工程建设资金转拨省宏泰
资产经营公司办理注册手续的函》,将以前年度省财政预算安排并留存你委账户的企
业技改贴息资金 2,535.00 万元作为国家资本金,用于宏泰资产公司的注册资金,待
注册手续完成后,此项资金仍全部用于大峪口工程的合成氨生产建设,其股权由省
宏泰资产经营公司持有,所有者权益属省政府。”的要求,公司工商注册成立,业经
湖北阳光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鄂阳光验报字[2006]第 009 号验资报告验
证。
(2)2009 年省国资委增资 1,500.00 万元,增资完成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湖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4,035.00 100.00
合计 4,035.00 100.00
注:2009年 9月,省国资委货币出资 1,500.00万元后,工商信息实收资变更为 4,035.00
万元,业经湖北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鄂利安达验字[2009]第
255020 号验资报告验证。
(3)2011 年省国资委增资 15,965.00 万元,增资完成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湖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000.00 100.00
合计 20,000.00 100.00
注: 2011 年 11 月,根据鄂财企发【2011】109 号文件,省国资委货币出资 4,815.50
万元;2011 年 12 月,根据鄂国资产权【2011】478 号文件,省国资委同意以资本公
积中转出 11,149.50 万元,与省财政厅拨付的 2011 年省国资委出资企业国有资本经
营预算资本性支出4,815.50万元一并进入实收资本,使实收资本达到20,000.00万元。
此次增资,业经湖北中信会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审验,并出具鄂中信验字[2011]
第 Y086 号验资报告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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