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1
债券简称:H 融侨 F1 债券代码:151672.SH
债券简称:H0 融侨 F1 债券代码:166419.SH
债券简称:H20 融侨 1 债券代码:163659.SH
债券简称:H20 融侨 2 债券代码:175354.SH
债券简称:H21 融侨 1 债券代码:188318.SH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融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重要诉讼取得
进展等事项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128 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 B7
栋 401)
二零二五 年 十二 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相关债券对应的《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或约定,以及发行人发布的相关公告、出具的相关说明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请投资者独立征询专业机构意见,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不能将本报告作为投资行为的依据,未经华泰联合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受托管理人”)作为融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侨集团”、“发行人”)发行的“H 融侨 F1”、
“H0 融侨 F1”、“H20 融侨 1”、“H20 融侨 2”及“H21 融侨 1”债券的受托
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以及融侨集团 2025 年 11 月发布的《融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融侨集团及子公司重要诉讼取得进展等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现就本期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融侨集团及子公司重要诉讼取得进展
(一)与中建二局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诉讼事项取得进展
1、诉讼基本情况
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建二局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二四”)向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二七区法院”)对融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融侨集团之子公司郑州融坚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融坚”)提起诉讼(以下简称“中二四建工案”)。该案二审已判决,相关事项往期已进行披露(网址:http://www.sse.com.cn)。
2、诉讼最新进展
融侨集团于近日收到二七区法院就中二四建工案作出的《执行裁定书》;根据前述文书,中二四建工案相关民事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二七区法院已依法立案执行,并作出如下裁定:
(1)责令被执行人融侨集团、郑州融坚于本裁定生效后三日内履行(2025)豫 01 民终 8246 号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
(2)冻结、扣划被执行人融侨集团、郑州融坚的银行存款人民币73,911,750.79 元及利息,或查封、扣押、冻结、提取其相应价值的其他资产(冻结、扣划银行存款的实际金额以协助冻结、扣划存款通知书填写金额为准,查封、扣押、冻结、提取其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的实际金额以协助执行通知书金额为准)。
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需要续行查封的,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前十日内向二七区法院提出续行查封的书面申请,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查封。
本裁定立即执行。
(二)与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的诉讼事项取得进展
1、诉讼基本情况
因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金融”)向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福州中院”)对福州世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融侨集团、融侨集团之子公司闽侯融侨置业有限公司、融侨集团之子公司福州融侨新港大酒店有限公司、融侨集团之子公司安徽融侨置业有限公司、福州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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