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15
债券简称:H 融侨 F1 债券代码:151672.SH
债券简称:H0 融侨 F1 债券代码:166419.SH
债券简称:H20 融侨 1 债券代码:163659.SH
债券简称:H20 融侨 2 债券代码:175354.SH
债券简称:H21 融侨 1 债券代码:188318.SH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融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债务逾期事项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128 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 B7
栋 401)
二零二五 年 九 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相关债券对应的《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或约定,以及发行人发布的相关公告、出具的相关说明及提供的相关资料
等,由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请投资者独立征询专业机构意见,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不能将本报告作为投资行为的依据,未经华泰联合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受托管理人”)作为融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侨集团”、“发行人”)发行的“H 融侨 F1”、
“H0 融侨 F1”、“H20 融侨 1”、“H20 融侨 2”及“H21 融侨 1”债券的受托管理人,
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以及融侨集团 2025 年 9 月发布的《融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债务逾期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现就本期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融侨集团之子公司武汉融侨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融侨置业”)因项目的开发及销售进度不及预期,导致未能如期偿还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资产”)债务,具体情况如下:
东方资产于 2022 年与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信托”)、武汉融侨置业、融侨集团等各方签署《资产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等相关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东方资产受让平安信托对武汉融侨置业 12 亿元债权本金及相关权利/权益(以下简称“标的债权”)。本笔债务由武汉融侨置业提供相关土地抵押担保、融侨集团等提供商业房地产等抵押担保、融侨集团及湖北三峡华翔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该事项详见 2022 年 11 月 17 日融侨集
团所发布的临时公告(网址:http://www.sse.com.cn)。
根据《协议》约定,武汉融侨置业应分期向东方资产偿还债务,就本金偿付约定为:武汉融侨置业应在东方资产收购标的债权的第一年内偿还本金不低于 3亿元,在东方资产收购标的债权后满二年内偿还本金不低于 4 亿元,在东方资产收购标的债权后满三年内偿还本金不低于2.8亿元。武汉融侨置业未能如期偿还,
截至 2024 年 9 月,武汉融侨置业欠付本金 7 亿元,该事项详见 2024 年 9 月 18
日融侨集团所发布的临时公告(网址:http://www.sse.com.cn);截至融侨集团此次公告日,武汉融侨置业未能根据《协议》内容如约完成不低于累计 9.8 亿元的本金偿付。
二、融侨集团对相关事项的影响分析
东方资产可能依据《协议》宣布债权到期并追究相关方责任。目前武汉融侨置业及融侨集团等各方正在与东方资产就该债务展期事宜进行沟通,争取减少债务逾期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偿债能力的不良影响。融侨集团将根据事项进展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华泰联合证券关于前述事项的风险提示
华泰联合证券作为“H 融侨 F1”、“H0 融侨 F1”、“H20 融侨 1”、“H20 融侨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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