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1
债券简称:H 融侨 F1 债券代码:151672.SH
债券简称:H0 融侨 F1 债券代码:166419.SH
债券简称:H20 融侨 1 债券代码:163659.SH
债券简称:H20 融侨 2 债券代码:175354.SH
债券简称:H21 融侨 1 债券代码:188318.SH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融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建投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进展事项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128 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 B7
栋 401)
二零二五 年 八 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相关债券对应的《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或约定,以及发行人发布的相关公告、出具的相关说明及提供的相关资料
等,由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请投资者独立征询专业机构意见,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不能将本报告作为投资行为的依据,未经华泰联合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受托管理人”)作为融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侨集团”、“发行人”)发行的“H 融侨 F1”、
“H0 融侨 F1”、“H20 融侨 1”、“H20 融侨 2”及“H21 融侨 1”债券的受托管理人,
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以及融侨集团 2025 年 8 月发布的《融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公司及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及重要诉讼取得进展等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现就本期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诉讼基本情况
因融侨集团之子公司福建融侨居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居业”)未能清偿中建投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投信托”)债务,融侨集团、福建居业、福州融心置业有限公司(系相关借款共同还款人)、福州大疆营销咨询有限公司(系融心置业 70%股权持有人)、福州嵩霖投资有限公司(系融心置业30%股权持有人)与中建投信托产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诉讼(以下简称“本案”),本案相关事项已多次披露,详见融侨集团往期公告(网址:http://www.sse.com.cn)。
二、诉讼最新情况
根据融侨集团于近日收到的《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告知书》,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因本案查封融侨集团名下位于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燎原
路 136 号融侨水都花园五区(江南水都 5C 地块)的不动产(其中 E 座 1 层 03、C
座 1 层 03、B 座 1 层 03 商业餐饮、D 座 1 层 02 商业系轮候查封)。
三、融侨集团对相关事项的影响分析
后续融侨集团将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争取与债权人协商解决相关事项,
并根据案件进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融侨集团目前仍面临流动性问题,请广大
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四、华泰联合证券关于前述事项的风险提示
华泰联合证券作为“H 融侨 F1”、“H0 融侨 F1”、“H20 融侨 1”、“H20 融侨
2”及“H21 融侨 1”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者的利益,履行受托
管理人职责,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就发行人上述有关事项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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