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2-05 16:29:27 股吧网页版
163659: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融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连江兆昌投资有限公司诉讼事项取得相关进展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2-05


债券简称:H 融侨 F1 债券代码:151672.SH
债券简称:H0 融侨 F1 债券代码:166419.SH
债券简称:H20 融侨 1 债券代码:163659.SH
债券简称:H20 融侨 2 债券代码:175354.SH
债券简称:H21 融侨 1 债券代码:188318.SH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融侨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与连江兆昌投资有限公司诉讼事项取得相关进
展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128 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 B7
栋 401)

二零二五年 二 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相关债券对应的《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或约定,以及发行人发布的相关公告、出具的相关说明及提供的相关资料
等,由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请投资者独立征询专业机构意见,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不能将本报告作为投资行为的依据,未经华泰联合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受托管理人”)作为融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侨集团”、“发行人”)发行的“H
融侨 F1”、“H0 融侨 F1”、“H20 融侨 1”、“H20 融侨 2”及“H21 融侨 1”
债券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以及融侨集团 2025 年 1 月发布的《融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连江兆昌投资有限公司诉讼事项取得相关进展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现就本期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诉讼事项

(一)诉讼基本情况

融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9 月收到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以下简
称“鼓楼法院”)传票等相关法律文书,连江兆昌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江兆昌”)对融侨集团提起诉讼,相关事项详见融侨集团往期公告。

(二)诉讼最新进展

近日,融侨集团收到上述诉讼的《民事判决书》(以下简称“本判决”)等法律文书,现将主要判决结果公告如下:

1、融侨集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连江兆昌借款本金
124,589,500 元及利息和违约金;

2、融侨集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连江兆昌为实现债权所支出的律师代理费损失 115,706 元;

3、连江兆昌有权就融侨集团所持有的连江兆融投资有限公司 35%的股权(数额以 210,000,000 元为限)及融侨集团对连江兆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应
收账款在 150,000,000 元内折价、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就本判决第 1 项及第 2
项所确定的债务优先受偿;

4、融侨集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连江兆昌为实现债权所支出的财产保全费 5,000 元及财产保全保险费 60,885 元;

5、驳回连江兆昌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 802,873 元,由连江兆昌负担 34,604 元,由融侨集团负担

768,269 元。

(三)融侨集团对相关事项的影响分析

融侨集团将积极应诉,争取协商解决相关纠纷,并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融侨集团目前仍面临流动性问题,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二、华泰联合证券关于前述事项的风险提示

华泰联合证券作为“H 融侨 F1”、“H0 融侨 F1”、“H20 融侨 1”、

“H20 融侨 2”及“H21 融侨 1”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者的利……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