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6-26
债券代码:163659 债券简称:20 融侨 01
融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融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0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后续转让安排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债券兑付安排
根据《关于召开融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0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23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及《关于召开融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0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23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果的公告》有关条款规定,自本期债券回售资金兑付日之后给予发行人 60 日的宽限期,前
述宽限期届满之日应不早于 2023 年 8 月 21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
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发行人在该宽限期内对本期债券到期本息进行了足额偿付或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予以豁免的,则不构成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违约。宽限期内不设罚息(或逾期利息),按照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继续支付利息(如有)。
有关本期债券本息兑付的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召开融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0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23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之“议案二”。
二、 特定债券转让安排
为保障“20 融侨 01”后续转让安排的顺利实施,自 2023 年 6 月 26 日至 2023
年 6 月 28 日之间将暂停本期债券转让。
自 2023 年 6 月 29 日起,“20 融侨 01”将参照《关于为上市期间特定债券提
供转让结算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相关规定进行转让,转让具体安排如下:
1、本期债券仅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进行转让,代
码维持不变。
2、本期债券采用全价方式转让,转让的报价及成交均为包含应计利息的全
价,投资者需自行计算债券应计利息。
3、本期债券转让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逐笔全额结算服务。4、本期债券转让的受让方,应当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
当性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专业机构投资者。
后续我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我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融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融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0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后续转让安排的公告》之盖章页)
融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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