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6-11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RAILWAY GROUP LIMITED
(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28 号院 1 号楼 918)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
公司债券(第二期) 募集说明书摘要
牵头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联席主承销商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1 号)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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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 明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期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
包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证券交
易所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
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 2019年修订)、《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3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2015年修
订)》及其他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编制。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相关文件已经充分披露,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者决策所必
须的信息,符合《证券法》第十九条的规定。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及其摘
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当相应的法律责任。 凡欲
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独
立投资判断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债券发行的注册,上海证券
交易所出具同意公司债券发行上市的审核意见,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
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公司
债券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 本期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
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
责。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债券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
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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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义务的相关约定。《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受
托管理人报告置备于债券受托管理人处,投资者有权随时查阅。
除本公司和主承销商外,本公司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
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募集说明书及
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
顾问。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券时,应审慎地考虑募集说明书第二节所述的
各项风险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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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风险因素”等有关章
节。
一、本期债券为可续期公司债券,存在以下不同于普通公司债券的特殊发行
事项:
1、债券期限及品种: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基础期限为3年,以每
3个计息年度为1个周期,在每个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品种债券期限延长
1个周期(即延长3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全额兑付本品种债券;品种二基础
期限为5年,以每5个计息年度为1个周期,在每个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
品种债券期限延长1个周期(即延长5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全额兑付本品种
债券。
2、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不
计复利。如有递延,则每笔递延利息在递延期间按当期票面利率累计计息。本期
债券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将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专业投资者的簿记建
档结果在预设区间范围内协商确定,在首个周期内固定不变,其后每个周期重置
一次。
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为初始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后续周期的票面利率调
整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300个基点。初始利差为首个周期的票面利
率减去初始基准利率。如果未来因宏观经济及政策变化等因素影响导致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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