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2-27 15:24:16 股吧网页版
163592:关于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发生变更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2-27


关于

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发生变更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简称 债券代码 债券简称 债券代码
25 常城 03 257497.SH 22 常城 03 185387.SH
24 常城 D1 254302.SH 21 常城 11 197771.SH
24 常城 03 253923.SH 21 常城 08 188275.SH
22 常城 10 182987.SH 21 常城 07 188274.SH
22 常城 08 182432.SH 20 常城 06 175289.SH
22 常城 05 194410.SH 20 常城 02 163592.SH
22 常城 04 194241.SH 20 常城 01 163591.SH
债券受托管理人

2025 年 2 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就存续公司债券与受托管理人签署的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编制。中信建投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发行人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建投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中信建投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中信建投证券作为25常城03、24常城D1、24常城03、22常城10、22常城08、22常城05、22常城04、22常城03、21常城11、21常城08、21常城07、20常城06、20常城02、20常城01的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则,现就公司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 重大事项

(一)变更前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及其履职情况

原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南通万隆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履职情况:南通万隆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通万会审字[2024]第 138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二)变更原因、变更程序履行情况

2025 年 2 月 25 日,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公证天业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聘请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 年财务报告进行审计。

(三)新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新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无锡市太湖新城嘉业财富中心 5-1001 室。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的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新任中介机构资信和诚信情况

新任会计师事务所具有法律法规等规则规定的相应职业资格,最近一年内不存在被立案调查或行政处罚导致开展审计工作业务受阻的情况。

(五)工作移交办理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发行人与新任会计师事务所已签订相关协议,涉及移交办理的相关事务将在协议签署后完成。新任会计师事务所——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将负责公司 2024 年度审计等相关工作。

(六)原中介机构停止履职时间,新任中介机构开始履职时间

发行人目前正在与新任会计师事务所签订相关协议,协议签署完成后原中介机构停止履职、新任中介机构开始履职。

二、 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此次发行人会计师事务所发生变更属于发行人经营过程中的正常事项,不会对发行人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中信建投证券作为上述存续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