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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30 14:03:50 股吧网页版
163544:关于提议召开湖北省宏泰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0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债)2020年度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11-30

债券代码: 163544.SH 债券简称: 20 宏泰 01
关于提议召开湖北省宏泰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0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债) 2020 年度第一次债券持
有人会议的公告
特别提示:
1、根据《湖北省宏泰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0 年公司债券(第一
期)(疫情防控债) 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 )及《湖北省宏泰国有资
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0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债) 持有人会议
规则》(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 )的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须经所有代
表有表决权的未偿还的本期债券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50%以上通过方能
形成有效决议。
2、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于所有本期债券
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
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期债券的债券持有人),在其债券持有期间均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3、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就未经通知的事项进行表决。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拟审议事项
时,不得对拟审议事项进行变更。任何对拟审议事项的变更应被视为一个新的拟审议事项,
不得在本次会议上进行表决。
4、全体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
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债券持有人。
5、 单独和/或合并代表 10%以上有表决权的本期债券张数的债券持有人有权向债券持有
人会议提出临时议案。发行人及其他重要关联方可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并提出临时议案,但
不享有表决权。 临时提案人应不迟于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之日前第 5 个工作日,将内容完整
的临时议案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在在会议召开日期的至少 2 个工作日前发出债券持有人
会议补充通知,并公告提出临时议案的债券持有人姓名或名称、持有债券的比例和临时议案
内容,补充通知应在刊登会议通知的同一指定媒体上公告。除上述规定外,召集人发出债券
持有人会议通知后,不得修改会议通知中已列明的议案或增加新的议案。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 823 号文注册, 湖北省宏泰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宏泰国资”“宏泰集团” “发行人”或“公司”)获准在中国境内公开发行不超过 20 亿元的公司债券。 2020 年 5 月 15 日, 湖北省宏泰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
公司公开发行 2020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债) (债券简称: 20 宏泰 01,债券代
码: 163544.SH)完成发行,该期债券最终发行规模为 15 亿元,票面利率为 3.08%,期限 5
年,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 担任债券受托管理人。
为了充分保护债券持有人利益, 根据“20 宏泰 01” 募集说明书、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 , “20 宏泰 01” 受托管理人国
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召集人, 提议召开湖北省宏泰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 2020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债) 2020 年度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现
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 湖北省宏泰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2、会议时间: 2020 年 12 月 16 日 10:00
3、会议地点: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路 64 号
4、会议召开和投票方式:现场和通讯方式相结合形式,记名式投票表决。如无法当场
表决的,持有人应于会议表决期限截止日(2020 年 12 月 16 日下午 17:00 前)将表决票(附
件 4)传真至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于会议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将盖章原件寄送至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债权登记日: 2020 年 12 月 15 日(以下午 15:00 交易结束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债券持有人名册为准)
6、参会登记时间:不晚于 2020 年 12 月 15 日 17:00 时前(可以通过传真或邮件方式送
达指定的登记地址,以公司工作人员签收时间为准)
二、出席会议对象和参会办法
(一)出席会议的人员及权利
1、截至 2020 年 12 月 15 日下午收市(15:00)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20 宏泰 01” 债券持有人均可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债券持有人
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以不必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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