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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3-24 16:11:13 股吧网页版
163544:关于召开湖北宏泰集团有限公司之湖北省宏泰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0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债)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3-24

持有人会议通知

证券代码: 163544 证券简称: 20宏泰01

关于召开湖北宏泰集团有限公司之湖北省宏泰国有资本投

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0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疫情防控债) 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湖北宏泰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持有人

湖北宏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泰集团”或“发行

人”)拟进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为了充分保护债券持有人利

益,根据“20宏泰01” 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 “20宏

泰01”受托管理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召集人,现定

于2022年4月11日召开湖北宏泰集团有限公司之湖北省宏泰国有

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0年公司债券(第一

期)(疫情防控债) 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现将有关

事项通知如下:

一、债券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名称: 湖北宏泰集团有限公司

(二)证券代码: 163544

(三)证券简称: 20 宏泰 01

(四)基本情况: 湖北省宏泰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

司公开发行 2020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债)简称为“ 20

本公司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持有人会议通知

宏泰 01”,债券代码为“ 163544”,发行金额为 15 亿元,票面

利率 3.08%,起息日为 2020 年 5 月 15 日,期限 5 年,附第 3 年

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现“ 20 宏泰

01”债券余额 15 亿元。

二、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名称: 湖北宏泰集团有限公司之湖北省宏泰国

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0年公司债券(第一

期)(疫情防控债) 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二)召集人: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债权登记日: 2022年4月8日

(四) 召开时间: 2022年4月11日

(五)投票表决期间: 2022年4月11日 至 2022年4月11日

(六)召开地点: 线上

(七)召开方式: 线上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采用通讯方式召开

(八)表决方式是否包含网络投票: 否

1、表决截止时间: 2022年4月11日下午17:00。

2、会议议案表决方式: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债券持有

人应于会议召开日2022年4月11日17:00前将表决票(见《关于

召开湖北宏泰集团有限公司之湖北省宏泰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

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0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

债) 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之附件4)以扫描

件形式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持有人会议召集人指定邮箱:

xiangjunfu@gtjas.com,以指定邮箱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并

在会议召开日后5个交易日内将相关文件的原件邮寄到持有人会

持有人会议通知

议召集人指定邮寄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669号博华广场33

楼,项俊夫(收)。

(九)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4月8日下午收市

(15:00)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 20宏泰01”债券持有人均可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债

券持有人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

权,该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债券持有人。 2、下述债券持有人

在债券持有人会议上可以发表意见,但其持有的未偿还本期债

券没有表决权:(1)发行人;(2)持有发行人10%以上股份的

股东;(3)发行人及上述发行人股东的关联方。 3、下列机构

或人员可以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可以在会议上参与讨论,但

没有表决权:(1)债券受托管理人;(2)公司委托的人员;

(3)见证律师。发行人代表应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三、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1: 关于湖北宏泰集团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

四、决议效力

1、每一张本期未偿还“ 20宏泰01”债券有一票表决权,但

债券持有人为发行人、发行人的关联方或债券清偿义务承继方

的,应当回避表决。

2、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

议,对所有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

对议案或放弃投票权、无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

议通过后受让本次债券的持有人,下同)具有同等的效力和约

持有人会议通知

束力。

3、向会议提交的每一议案应由与会的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

会议的登记持有人或其正式任命的代理人投票表决。

4、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议案进行表决时,只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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