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1
债券代码:163540 债券简称:H20 旭辉 2
旭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0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品种二)债券购回实施公告
本公司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1、根据前期持有人会议已通过议案,旭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对公司发行的存续公司债券(以下合称或单称“标的债券”)进行购回(下称“本次债券购回”),标的债券具体如下: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简称 债券全称
1 163539.SH HPR 旭辉 1 旭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0 年公
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
2 163540.SH H20 旭辉 2 旭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0 年公
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
3 175259.SH H20 旭辉 3 旭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0 年公
司债券(第二期)
4 175762.SH H21 旭辉 1 旭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1 年公
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第一期)
5 188454.SH H21 旭辉 2 旭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
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6 188745.SH H21 旭辉 3 旭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
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
7 185851.SH H22 旭辉 1 旭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
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合计拟购回资金总额上限为 220,000,000 元人民币(含,以下简称“购回总金额”),完成债券购回的债券持有人同意豁免该部分债券已产生的一切利息,该豁免不附带任何或有条件。标的债券购回全价
=购回净价=债券面值×20%/张。
2、根据前期持有人会议已通过议案,因回售申报导致冻结的债券无法参与后续重组方案选项的实施,为稳妥推进重组方案,因回售申报导致冻结的全部债券将于购回登记起始日前完成撤销回售并解除冻结。若存在司法冻结、质押冻结等登记结算机构无法注销债券的情形,相应债券无法参与本次债券购回。
3、本次债券购回的申购期限为 2025 年 12 月 16 日至 2025 年 12
月 23 日(仅限交易时段),购回资金兑付日为 2025 年 12 月 31 日。
4、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用于本次债券购回的,须于购回登记期内进行登记。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不接受本次购回要约,将继续持有债券。发行人购回部分债券将及时予以注销,未购回部分按照前期持有人会议已通过议案执行。
5、为保证本次购回的公正性,发行人申请使用债券回售的方式接受投资者的购回申报,投资者可在购回登记期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的回售申报模块进行债券购回申报,收市后申报购回的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
6、因特殊原因导致本次购回业务取消,投资者申报购回的债券份额将及时解除冻结,发行人后续将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应约定提供其他重组选项或本息兑付安排。
7、本次购回申报投资者可撤销。
8、风险提示:公司本次债券购回面向所有债券持有人,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意以公司确定的价格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用于本次
债券购回的,应于债券购回申报期限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的回售申报模块进行申报,投资者参与购回可能带来损失,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债券购回申报期内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购回并继续持有相关债券,发行人后续将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应约定提供其他重组选项或本息兑付安排。
为保证债券购回有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购回实施办法
1、合计拟购回资金总额上限:220,000,000 元人民币(含)。
2、购回登记期: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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