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5
债券代码:163539 债券简称:HPR 旭辉 1
旭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0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品种一)债券购回申报结果公告
本公司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标的债券合计拟使用购回资金总额:220,000,000元
本期债券合计购回申报数量:1,656,896手
本期债券合计购回成交数量:313,482手
购回申报分配比例:18.94%(精确到0.01%)
分配到本期债券的拟使用购回资金金额:55,862,492.40元
旭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已于 2025
年 12 月 11 日披露《旭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0 年公司债
券(第一期)(品种一)债券购回实施公告》,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
披露《旭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0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品种一)债券购回第一次提示性公告》,于 2025 年 12 月 16 日披露
《旭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0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
一)债券购回第二次提示性公告》,于 2025 年 12 月 18 日披露《旭辉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0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债券购回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对公司发行的 HPR 旭辉 1、H20 旭辉 2、H20
旭辉 3、H21 旭辉 1、H21 旭辉 2、H21 旭辉 3、H22 旭辉 1(前述债
券以下合称或单称“标的债券”)进行购回(下称“本次债券购回”)。
本次债券购回的申购期限为 2025 年 12 月 16 日至 2025 年 12 月 23 日
(仅限交易时段),购回资金兑付日为 2025 年 12 月 31 日。
一、本期债券购回申报情况
依据《旭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0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债券购回实施公告》,本次债券购回资金总金额上限不超过 220,000,000 元人民币。购回登记期内,若标的债券持有人申报金额(标的债券申报数量×购回净价之和)不高于购回总金额,则标的债券持有人的申报全部获配;若标的债券持有人申报金额(标的债券申报数量×购回净价之和)高于债券购回总金额,将按照等比例(比例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原则确定每一位申报债券持有人获配的申报金额(如存在尾数不满一手的情况,则采用舍尾取整的方式计算),不同债券最终获配比例可能不同。
本次债券购回实施前,本期债券托管数量为 2,117,484 手。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购回登记期结束后,最终确定本期债券合计购回申报数量为 1,656,896 手(16,568,960 张),债券面值为 1,476,294,336.00 元。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标的债券购回申报面值总计为 5,813,663,016.70 元,依据购回方案计算购回申报分配比例为18.94%(精确到 0.01%)。本期债券合计购回成交数量为 313,482 手(3,134,820 张),拟使用购回资金金额为 55,862,492.40 元人民币。本
次债券购回的债券完成注销后,本期债券剩余托管数量为 1,804,002
手。购回结果详情如下:
债券代码 债券简称 购回申报数量 购回成交数量 拟使用购回资 拟申请撤销登
(手) (手) 金金额(元) 记数量(手)
163539 HPR旭辉1 1,656,896 313,482 55,862,492.40 1,343,414
本次债券购回的申购期限为 2025 年 12 月 16 日至 2025 年 12 月
23 日(仅限交易时段),购回资金兑付日为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
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为登记购回的
投资人办理兑付。
未成交的登记购回债券将由本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提出撤销申请。
二、购回资金派付及注销安排
(一)本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购回资
金兑付。本公司将在本次购回资金兑付日前 2 个交易日将本次债券的
购回资金足额划付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
算系统将债券购回资金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证登上
海分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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