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3-07
债券代码:175712.SH 债券简称:21 渝高 01
债券代码:163526.SH 债券简称:20 渝高 01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江綦高速公路
有限公司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作为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债券简称 “20 渝高 01”,债券代码“163526.SH”)、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债券简称“21 渝高 01”,债券代码“175712.SH”)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下述重大事项予以报告:
近日,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高速集团”)收到下属控股子公司重庆江綦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报告,其
2023 年 2 月 28 日到期债务 7,718.98 万元未能按时清偿,具体情
况如下:
一、违约债务的情况
债权人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两路口支行
借款合同金额:20,000.00 万元
借款用途:满足经营日常需要
借款利率:1 年期 LPR+22.5BP
本息兑付日:2023 年 2 月 28 日
本期本息偿还日:2023 年 2 月 28 日
本期应偿付本息金额:7,718.98 万元
借款合同的担保措施: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葛洲坝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现更名为“中国葛洲坝集团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承担按出资比例共同担保责任,承担的债务比例为 6:4。
二、违约情况
(一)违约原因
重庆江綦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綦公司”)是重庆高速集团与中国葛洲坝集团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葛洲坝路桥”)共同出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重庆高速集团持股比例为 60%,葛洲坝路桥持股比例为 40%。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葛洲坝股份”)持有葛洲坝路桥 72.03%股份,是葛洲坝路桥的控股股东,也是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子公司,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是葛洲坝股份的实际控制人。
根据重庆高速集团与葛洲坝路桥公司签订的《重庆三环高速公路江津至綦江段项目合作合同》(以下简称“《合作合同》”)约定,在建设及营运过程中,若项目公司出现资金困难,为保证项目公司的正常运作,双方应按股权比例对项目公司进行资金支持。
受疫情影响,江綦公司通行费收入出现下滑,导致其到期债
务本息及日常经营开支存在资金缺口。2023 年 2 月 28 日,江綦
公司到期债务本息 7,718.98 万元,鉴于上述情况,为保障江綦公司及时还款,重庆高速集团根据《合作合同》要求,按持股比例为江綦公司准备好 4,631.39 万元借款资金。同时,重庆高速集团持续协调葛洲坝路桥尽快按持股比例向江綦公司提供借款3,087.59 万元,对此葛洲坝路桥一直未回应,重庆高速集团也无法单方面向江綦公司提供借款。截至本报告违约债务本期本息偿还日,重庆高速集团已按持股比例履行股东义务,葛洲坝路桥未按持股比例履行股东义务,因此江綦公司未能按期支付违约债务本期本息。
(二)违约金额、违约时间和截止目前的处置进展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江綦公司暂未支付 2023 年 2 月 28 日到
期本息 7,718.98 万元,按照保证合同约定,以上债务由重庆高速集团及葛洲坝路桥按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目前重庆高速
集团已按持股比例提供 4,631.39 万元连带责任担保,葛洲坝路桥未按持股比例履行担保责任。
(三)公司带息债务情况
截至 2021 年末,重庆高速集团带息负债余额和类型如下:
单位:万元、%
2021年末
项目
金额 占比
短期借款 325,241.69 2.46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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