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30
广西柳州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3 年度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广西柳州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是柳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国有独资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企)91450200272957340L,注册资本人民币 12,500 万元,法定代表人汪治,注册地址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城中区马鹿山路 9 号轩瑞综合楼。
本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出资人依法行使股东会职权,并可以书面方式授予董事会部份职权。本公司设有董事会、监事会的法人治理结构,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目前设有资金管理部、工程审核部、征地拆迁部、综合办管理办公室、工程管理部、工程技术部、计划发展部、融资部、资产经营管理部等部门。
本公司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停车场服务;土地整治服务;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共享自行车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供冷服务;工程管理服务;五金产品零售;水泥制品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农副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本公司的母公司为广西柳州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最终控制方为柳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
本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批准。
2.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公司本期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合计 3 家,具体请参阅“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动”和“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和准则解释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2.持续经营
本公司对自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影响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事项,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是合理的。
三、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
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
成果和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四、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2.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3. 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4. 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在合并日按取得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其中,对于被合并方与本公司在企业合并前采用的会计政策不同的,基于重要性原则统一会计政策,即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对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所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间存在差额的,首先调整资本公积,资
本公积的余额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通过分步交易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见附注四、5(5)。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和负债,在购买日按其公允价值计量。其中,对于被购买方与本公司在企业合并前采用的会计政策不同的,基于重要性原则统一会计政策,即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对被购买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本公司在购买日的合并成本大于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差额,首先对合并成本以及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其差额确认为合并当期损益。
通过分步交易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见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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