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12-01 18:52:15 股吧网页版
163509: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红星美凯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0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付息安排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2-01


债券代码:163509.SH 债券简称:H20红星 3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红星美凯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0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
付息安排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蔚蓝海岸社区创业路 1777 号海信南方
大厦 21 层、22 层)

2023 年 12 月

声明

本报告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号——公司债券持续信息披露(2023 年 10 月修订)》等相关规定、红星美凯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红星控股”)出具的信息披露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本次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山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山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第一章 本期债券概况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发行人名称:红星美凯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红星美凯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0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

3、债券简称:H20红星 3

4、债券代码:163509

5、发行金额:发行总额人民币 25 亿元,本期债券余额为人民币 18.29亿元

6、票面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7.80%

7、还本付息方式:根据《关于召开红星美凯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0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2023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果的公告》,
①本期债券的本金兑付期限调整为自 2023 年 5 月 29 日起 42 个月;②拟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向每个持有本期债券的证券账户(以债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每个持有本期债券的证券账户为准)兑付不超过1,000张(含1,000张)债券的本息;③本期债券
截至 2023 年 5 月 29 日的利息,发行人将分别于 2023 年 11 月 29 日及 2024 年 5 月
29 日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利息的 50%,未免疑义,不包含在 2023 年 6月 30 日小额兑
付时利随本清部分;本期债券自 2023 年 5 月 29 日(含)至 2024 年 5 月 29 日(不
含)产生的利息计入后续每张债券的单价,不单独派发利息;本期债券自 2024年 5
月 29 日(含)以后产生的利息不再单独支付,按分期兑付日(2025 年 8 月 29 日、
2025 年 11 月 29 日、2026 年 2 月 28 日、2026 年 5 月 29 日、2026 年 8 月 29 日、
2026年 11 月 29 日)随每期本金兑付金额兑付时支付,利随本清。

8、兑付日:根据《关于召开红星美凯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0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2023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果的公告》,本期债券全部债券持有人的最终兑付日为 2026年 11月 29日(上述兑付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第二章 本期债券的重大事项

红星美凯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 2023年 11月 29 日发布《红星美凯龙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0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付息安排的公告》
(以下简称“公告”),具体情况如下:

发行人于前期召集红星美凯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0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关于召开红星美凯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0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果的公告》(以下简称“决议公告”),审议通过了调整债券本息兑付安排及提供增信措施、增加宽限期等相关议案。截至目前,发行人已按照上述议案约定,完成增信资产质押登记手续的办理,并于 2023 年 6 月30 日进行了小额兑付。

根据决议公告,本期债券截至 2023 年 5 月 29 日的利息,发行人将分别于 2023
年 11 月 29 日及 2024 年 5 月 29 日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利息的 50%,未免疑义,不包……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