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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04-24 12:41:57 股吧网页版
新疆新业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开发行2020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4-24

新疆新业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解放北路 339 号酒花大厦 14 楼)
公开发行 2020 年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摘要
(面向合格投资者)
主承销商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荣超经贸中心办公楼 47 层 01 单元)
签署日: 年 月 日
新疆新业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公开发行 2020 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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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 明
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的全部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
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3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2015年修订)》及其
他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本次债券的核准,
并结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编制。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
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募
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主承销商
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因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
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
错的除外; 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公司
债券未能按时兑付本息的,主承销商承诺负责组织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相应还本付
息安排。
债券受托管理人承诺严格按照相关监管机构及自律组织的规定、募集说明书
及受托管理协议等文件的约定,履行相关职责。发行人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债券持有人遭受损失的,或者公司债券出
现违约情形或违约风险的,债券受托管理人承诺及时通过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等
方式征集债券持有人的意见,并以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主张权利,包括但不限
于与发行人、 增信机构、承销机构及其他责任主体进行谈判,提起民事诉讼或申请
仲裁,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等,有效维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债券受托
管理人承诺,在受托管理期间因其拒不履行、迟延履行或者其他未按照相关规定、
约定及债券受托管理人声明履行职责的行为,给债券持有人造成损失的,将承担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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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的法律责任。
凡欲认购本次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及其有关的信息披露文
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并自行承担风险。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
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
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
不实陈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本次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
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次公司债券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
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
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
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募集说明书及
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
问。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次债券时,应特别审慎地考虑募集说明书第二节所述的
各项风险因素。
新疆新业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公开发行 2020 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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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中“风险因素”等有关章
节。
一、受国家宏观经济总体运行状况、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以及国际经济环境变
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 可能跨越多个利率调整周期,市场利
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投资者持有债券的实际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二、 本次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 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申请本次
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由于具体上市审批事宜需要在本次债券发行结
束后方能进行,并依赖于有关部门的审批或核准,本公司目前无法保证本次债券一
定能够按照预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且具体上市进程在时间上存在不确
定性。此外,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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