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4-08
债券代码:163502.SH 债券简称:20 不动 Y1
平安不动产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
期)2025 年提前兑付暨摘牌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l 资金兑付日:2025 年 4 月 14 日
l 债权登记日:2025 年 4 月 11 日
l 提前摘牌日:2025 年 4 月 14 日
根据《关于召开平安不动产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果的公告》平安不动产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 (以下简称“本期债券”)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中召开持有人会议部分流程的议案》《关于拟提前兑付“平安不动产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的议案》。平安不动产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发行人”)将于 2025 年 4 月 14
日提前兑付本期债券,并支付 2024 年 5 月 6 日至 2025 年 4 月
14 日期间的应计利息(算头不算尾,即资金实际占用天数)。
为保证本次提前兑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平安不动产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20 不动 Y1
3、债券代码:163502.SH
4、发行人:平安不动产有限公司
5、发行总额:30 亿元
6、债券期限:7 年
7、票面利率:4.40%
8、计息期限及付息日:本期债券计息期限自 2020 年 5 月
6 日至 2027 年 5 月 5 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计息期限的每年 5
月 6 日(上述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二、本期债券提前摘牌原因
平安不动产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
一期)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 日在线
上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中召开持有人会议部分流程的议案》《关于拟提前兑付“平安不动产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的议案》,平安不
动产有限公司将于 2025 年 4 月 14 日提前兑付本期债券,并支
付 2024 年 5 月 6 日至 2025 年 4 月 14 日期间的应计利息(算
头不算尾,即资金实际占用天数),本期债券将于 2025 年 4 月1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前摘牌。
三、本期债券提前兑付情况
1、本次提前兑付本金:3,000,000,000元(兑付比例:
100.00%);
2、本次提前兑付时间:2025年4月14日(星期一);
3、本次提前兑付每张应付本金:按照100元/张进行偿付;
4、本次提前兑付计息期限:2024年5月6日至2025年4月14日(算头不算尾,即资金实际占用天数),共计343日;
5、本次提前兑付票面利率:4.4%;
6、本次提前兑付每张应付利息:人民币4.1348元
(100*4.4%*343/365=4.1348(四舍五入保留4位小数));
7、本次提前兑付每张应付本息:人民币104.1348元
(100+4.1348=104.1348)。
四、兑付、兑息办法
(一)本公司将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公司将在本期兑付、兑息日 2 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的本金及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债券本金及利息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本金及利息。
五、关于本期债券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征收
(一)关于向个人投资者征收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应就其获得的债券利息所得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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