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2-18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平安不动产有限公司
“16不动产、18不动01、19不动Y1、19不动Y2、20不动
Y1”公司债券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澄清公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2021年2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
为准则》、“16不动产、18不动01、19不动Y1、19不动Y2、20不动Y1”债券
《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以上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受托管理人”、“华创证
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华创证券所做承诺或
声明。
一、16不动产、18不动01、19不动Y1、19不动Y2、20不动
Y1公司债券的重大事项
华创证券作为“16不动产、18不动01、19不动Y1、19不动Y2、20不动
Y1”的受托管理人,现将以上公司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澄清事由简述
近期,市场部分投资者关注平安不动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是
否与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幸福”)及其下属公司存在资
金往来及风险敞口。
(二)澄清说明
针对投资者关注,发行人澄清如下:
截至2021年2月8日,发行人及下属公司不持有华夏幸福及其下属公司任
何股权、债权,亦不存在任何资金往来,无风险敞口。
二、本次重大事项对偿债能力的影响分析
华创证券作为“16不动产、18不动01、19不动Y1、19不动Y2、20不动
Y1”受托管理人,根据以上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的要求出具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并就发行人上述事项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华创证券将继续关注发行人日常经营和财务状况,对“16不动产、18不动
01、19不动Y1、19不动Y2、20不动Y1”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前
述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持续跟进,并按照《公司债券发行
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及《受托管理协议》等
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三、债券受托管理人联系方式
有关“16不动产、18不动01、19不动Y1、19不动Y2、20不动Y1”公司
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具体履职情况,请咨询债券受托管理人指定联系人。
联系人:杨晋逸
电话:0755-88309300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香梅路1061号中投国际商务中心A座19
层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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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