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6-30
债券简称:20杭资 01 债券代码:163484.SH
杭州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0 年
公司债券(第一期)
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1 年度)
受托管理人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 B7栋
401)
二〇二二年六月
重要声明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杭州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杭州资本”)对外公布的《杭州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21 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发行人提供的证明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华泰联合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目录
第一章公司债券概况...... 4
第二章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6
第三章发行人 2021 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 ...... 7
第四章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16
第五章债券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重大变化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18
第六章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19
第七章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以及本次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 20
第八章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 21
第九章发行人在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 22
第十章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23 第十一章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及受托管理人采取的应
对措施 ...... 24
第十二章其他事项 ...... 25
第一章 公司债券概况
一、核准文件和核准规模
2019 年 12 月 10 日,经发行人董事会 2019 年第 33 次会议作出决议,审议
通过了发行人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期限不超过 10 年(含 10 年)的公司债券的议案。
2020 年 1 月 9 日,杭州市国资委出具《杭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委员会公文处理简复单》(市国资委简复〔2020〕第 1 号),同意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发行规模不超过 30亿元人民币的公开公司债券,发行期限不超过 10年。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470 号”文件核准,发行人获准在中国境内公开发行不超过 30 亿元(含 30 亿元)的公司债券。
二、发行主体名称
中文名称:杭州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三、公司债券的主要条款
1、债券名称:杭州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0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简称“本期债券”)。
2、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5 年,附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
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3、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总规模为人民币 20.0亿元。
4、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调整
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20 个交
易日,在交易所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则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5、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票面金额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发行人将按照上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6、债券票面金额: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 100元。
7、债券形式:本期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交易所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等操作。
8、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1年至 2025年每年的 5月 11日。若投
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1年至 2023 年每年的 5月 11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