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13
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双河大街 99 号)
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第一期)
发行公告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牵头主承销商、联席簿记管理人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联席主承销商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
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 115 号德
胜尚城 E 座)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
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
厦第五层(01A、02、03、04)、17A、18A、
24A、25A、26A)
受托管理人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15号德胜尚城E座)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发行人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2020 年 3 月 31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553 号”文注册,北京汽
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总额不超
过人民币 80 亿元的公司债券。发行人将根据市场等各方面情况确定债券的发行时
间、发行规模及其他具体发行条款。
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第一
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属于本次债券根据“证监许可[2020]553 号”文额度内
的第一期发行,发行规模不超过 30 亿元(含 30 亿元)。
2、经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
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
期末的净资产为 1,132.57 亿元(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所有
者权益合计数);合并报表口径的资产负债率为 72.40%。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21.67 亿元(2016 年、2017 年及 2018
年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
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本期债券发行及挂牌上市安排请参见发行公告。
3、本期债券不提供担保,亦没有采取抵押、质押等增信措施。
4、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为 5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品种二为 7 年期
固定利率债券。本期债券引入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回拨比例不受限制,发行人和
簿记管理人将根据本期债券发行申购情况,在总发行规模内,由发行人和簿记管
理人协商一致,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
票面利率将以公开方式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专业投资者进行询价后,
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确定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簿记建档区间,投资者直接向簿
记管理人发出申购订单,簿记管理人负责记录申购订单,最终由发行人与簿记管
理人根据申购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发行利率。
5、本期债券最终票面利率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20 年 4 月 14 日(T-1 日)以簿记建档形式向网下专业投资者利率询价,并根据
利率询价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20 年 4 月
15 日(T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
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6、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符合
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如获批准,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债券登记机
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7、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
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的专业投资者询价
配售的方式发行。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询价情况进行配售。配售原则详
见本公告“三、网下发行”中“(六)配售”。
8、网下发行面向专业投资者。专业投资者通过向簿记管理人提交《网下询价
及认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询价申购。专业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金额为 1,000
万元(含 1,000 万元),超过 1,000 万元的必须是 1,000 万元的整数倍,簿记管理
人另有规定的除外。
9、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人
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