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13
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双河大街 99 号)
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第一期)
募集说明书摘要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牵头主承销商、联席簿记管理人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联席主承销商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
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 115 号
德胜尚城 E 座)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
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
厦第五层(01A、 02、 03、 04)、 17A、 18A、
24A、 25A、 26A)
受托管理人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15号德胜尚城E座)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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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
包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
资决定的依据。
除非另有说明或要求,本募集说明书摘要所用简称和相关用语与募集说明书
相同。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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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中风险因素等有关章
节。
一、公司债券属于利率敏感型投资品种。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
观经济、金融政策以及国际环境变化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
本期债券期限较长,债券的投资价值在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发生
变动,因而本期债券投资者实际投资收益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 本次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 本期债
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为 1,132.57 亿元(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
未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数);合并报表口径的资产负债率为
72.40%。 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21.67 亿元(2016 年、 2017 年及 2018 年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净利润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 本期债券发行
及挂牌上市安排请参见发行公告。
三、根据《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
当性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17 年修
订)》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 普通投资者不
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专业投资者
参与交易, 普通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无效。
四、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在本债券存续期内,公司所处的宏观环境、行
业和资本市场状况、国家相关政策等外部环境和公司本身的生产经营存在着一定
的不确定性。若受国家政策法规、行业及市场等不可控因素的影响,发行人未能
如期从预期的还款来源中获得足够资金,可能将影响本期债券本息的按期偿付。
若发行人未能按时、足额偿付本期债券的本息,债券持有人亦无法从除发行人外
的第三方处获得偿付。
五、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积极申请本期债券在上交所上市流通。
由于具体上市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发行人目前无法保证本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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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交易所交易流通,且具体上市进程在时间上存在不确
定性。此外,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和投
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本期债券仅限于专业投资者范围内交易,发行人亦
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在交易所上市后本期债券的持有人能够随时并足额交易其所
持有的债券。
六、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于所
有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
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取得本期债券的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债券持有人会议在其职权范围内通过的任何有效决议的效
力优先于包含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内的其他任何主体就该有效决议内容做出的决
议和主张。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均视作同意并
接受本公司为本期债券制定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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