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3-09
债券代码:163389 债券简称:20浦房01
上海市浦东新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2020年住房租赁专项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
票面利率调整及债券回售实施的
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1、根据《上海市浦东新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0年住房租赁专项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中关于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的约定,上海市浦东新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有权决定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0年住房租赁专项公司债券(第一期)(品
种一)(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个计息年度末调整本期债券存续期后2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当前市场环境,发行人决定将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上调至3.40%。
2、根据《上海市浦东新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0年住房租赁专项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中设定的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3、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以人民币100元/张(不含利息)卖出持有的“20浦房01”债券。
4、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债券。
5、发行人对本次回售债券不进行转售。
6、本次回售申报不可撤销。
为保证调整票面利率工作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有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上海市浦东新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0 年住房租赁专项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
2、债券简称:20 浦房 01
3、债券代码:163389
4、发行人:上海市浦东新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5、发行总额:人民币 16 亿元
6、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 5 年期债券,第 3 年末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
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票面利率: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簿记建档结果确定,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前3 年票面利率为 3.00%。
8、计息期限及付息日:本期债券计息期限自 2020 年 4 月 7 日至 2025 年 4
月 6 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计息期限的每年 4 月 7 日(上述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
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二、本期债券利率调整情况
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前 3 年(2020 年 4 月 7 日至 2023 年 4 月 6 日)票面利
率为 3.00%。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发行人选择上调票面利率,即本期
债券票面利率调整为 3.40%,并在存续期的第 4 年至第 5 年(2023 年 4 月 7 日至
2025 年 4 月 6 日)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三、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办法
1、债券代码:163389
2、债券简称:20 浦房 01
3、回售登记期:2023 年 3 月 9 日至 2023 年 3 月 15 日
4、回售价格:面值 100 元人民币。以一手为一个回售单位,即回售数量必须是一手的整数倍(一手为 10 张)。
5、回售登记办法:投资者可选择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在回售登记期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当日可以撤单。每日收市后回售申报不可撤销。如果当日未能申报成功,或有未进行回售申报的债券余额,可于次日继续进行回售申报(限回售登记期内)。
6、选择回售的投资者须于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逾期未办理回售登记手续即视为投资者放弃回售,同意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7、本次回售申报不可撤销。
8、回售资金兑付日:2023 年 4 月 7 日。发行人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为登记回售的投资人办理兑付。
9、发行人对本次回售债券不进行转售。
四、回售资金兑付办法
(一)本公司将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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