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20
关于
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偿付保障措施重大事项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简称:20 融创 02 债券代码:163377.SH
债券简称:H1 融创 04 债券代码:133033.SZ
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9 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就存续公司债券与受托管理人签署的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编制。中信建投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建投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中信建投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中信建投证券作为 20 融创 02 和 H1 融创 04 的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
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则,与发行人披露的《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债券偿付保障措施的重大事项公告》,现就公司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 重大事项
根据发行人 2024 年 9 月 19 日披露的《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债
券偿付保障措施的重大事项公告》,发行人发生的重大事项如下:
“2022 年 12 月,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
通过召开持有人会议,以“无锡文旅城、成都文旅城、广州文旅城、济南文旅城”(以下称“自持物业资产”)和“重庆江北嘴 A-ONE 项目、温州翡翠海岸城项目”(以下称“销售物业资产”,自持物业资产及销售物业资产合称“新增偿付保障资产”)的“收益权”为下述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具体见下表,以下简称“展期债券”)提供偿付保障措施,即公司承诺在不影响当地保交付的前提下,新增偿付保障资产产生的净剩余现金流专项用于展期债券的本息兑付工作。
序号 代码 简称 全称
1 118470.SZ H6 融地 01 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第一期)
2 163377.SH 20 融创 02 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第二期)
3 149350.SZ H1 融创 01 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
4 149436.SZ H1 融创 03 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5 133033.SZ H1 融创 04 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第一期)
6 136171.SZ H1 融 1 优 光证-国海-前海一方供应链金融 2 号资产支持证券
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
收益权包括“剩余收益权”及“处置收益权”两类。“处置收益权”指在不影响保交楼前提下,出售自持物业资产产生的净剩余现金流。具体而言,发行人承诺对外出售自持物业资产的对价将全部以现金形式交割,将出售对价扣除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协商认可的必要支出(如有)后剩余资金归属于发行人或发行人子公司部分的 30%用于兑付展期债券本息,发行人应将前述用于兑付展期债券本息的资金于取得交割现金 30 个工作日内用于提前偿还展期债券本息。
近期,公司“济南文旅城”部分自持物业资产涉及诉讼,具体情况如下:
一、事项概况
(一)诉讼基本情况
根据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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