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11
关于
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实施债券购回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简称:PR 融创 01 债券代码:163376.SH
债券简称:20 融创 02 债券代码:163377.SH
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3 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就存续公司债券与受托管理人签署的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编制。中信建投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建投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中信建投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中信建投证券作为 PR 融创 01、20 融创 02 的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
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则,与发行人披露的《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购回实施公告》和《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购回实施公告》(以下合称“《公告》”),现就公司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重大事项
根据发行人 2025 年 3 月 5 日披露的《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购回实施公告》和《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购回实施公告》,发行人针对 PR 融创 01、20 融创 02 债券购回事项公告如下:
重要提示:
1、根据前期持有人会议已通过议案,发行人拟使用自有资金对其发行的 H
融创 05、H 融创 07、H6 融地 01、PR 融创 01、20 融创 02、H0 融创 03、H1 融
创 01、H1 融创 03、H1 融创 04 以及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计划管理人、发
行人作为共同债务人的“光证-国海-前海一方供应链金融 2 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H21 融 01 优”,前述债券以下合称或单称“标的债券”)进行购回(下称“本次债券购回”),合计拟购回资金总额上限为 800,000,000(含)元人民币,完成债券购回的债券持有人同意豁免该部分债券已产生的一切利息(包含利息、资本化利息及其孳息),前述豁免不附带任何或有条件。因此,标的债券购回全价=购回净价=债券面值×20%/张。
2、根据前期持有人会议已通过议案,因回售申报导致冻结的 PR 融创 01 债
券无法参与后续重组方案选项的实施,为稳妥推进重组方案,因回售申报导致冻结的全部 PR 融创 01 债券将于购回起始日前完成撤销回售并解除冻结。
3、本次债券购回的申购期限为 2025 年 3 月 10 日至 2025 年 3 月 24 日,购
回资金兑付日为 2025 年 4 月 8 日。
4、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用于本次债券购回的,须于购回登记期内进行登记;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不接受本次购回要约,将继续持有债券。发行人购回部分债券将及时予以注销,未购回部分按照原有约定进行兑付。
5、为保证本次购回的公正性,发行人申请使用债券回售的方式接受投资者的购回申报,投资者可在购回登记期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的回售申报模块进行债券购回申报,收市后申报购回的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
6、根据《公告》,因特殊原因导致本次购回业务取消,投资者申报购回的债券份额将及时解除冻结,发行人后续将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应约定提供其他重组选项或本息兑付安排。
7、本次购回申报投资者可撤销。
8、风险提示:发行人本次债券购回面向所有债券持有人,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意以发行人确定的价格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用于本次债券购回的,应于债券购回申报期限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的回售申报模块进行申报,投资者参与购回可能带来损失,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根据《公告》,债券购回申报期内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购回并继续持有相关债券,发行人后续将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应约定提供其他重组选项或本息兑付安排。
(一)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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