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0-22
关于
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重要事项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简称:PR 融创 01 债券代码:163376.SH
债券简称:20 融创 02 债券代码:163377.SH
债券简称:H0 融创 03 债券代码:114821.SZ
债券简称:H1 融创 04 债券代码:133033.SZ
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0 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就存续公司债券与受托管理人签署的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编制。中信建投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建投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中信建投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中信建投证券作为 PR 融创 01、20 融创 02、H0 融创 03 和 H1 融创 04 的受
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则,与发行人披露的《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重要事项的公告》,现就公司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重大事项
根据发行人 2024 年 10 月 18 日披露的《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控股
股东重要事项的公告》,发行人发生的重大事项如下:
“2024 年 10 月 17 日,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融创中国控股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融创中国”)发布《先旧后新配售现有股份及根据一般授权认购新股份》,融创中国宣布:
于 2024 年 10 月 17 日,融创中国、卖方(即融创国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及配售代理(即中国国际金融香港证券有限公司)订立一份配售及认购协议,据此,配售代理同意作为卖方的代理人并尽最大努力促使承配人(作为买方)以每股 2.465 港元购买不多于 489,000,000 股配售股份。卖方有条件同意以配售价每股 2.465 港元认购不多于 489,000,000 股认购股份。配售股份及认购股份分别占融创中国现有已发行股本的约 5.60%,及经认购事项扩大后融创中国已发行股本的约 5.31%(假设自融创中国公告日期起至认购事项完成,除发行认购股份外,融创中国的已发行股本概无变动)。认购事项所得款项总额约为 12.05 亿港元。
具体内容请详见融创中国发布的《先旧后新配售现有股份及根据一般授权认购新股份》(https://www1.hkexnews.hk/listedco/listconews/sehk/2024/1017/2024101700043_c.pdf)。”
受托管理人提示持有人关注发行人控股股东配售股份事项对发行人偿付能力的影响。
中信建投证券作为上述存续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关于上述存续债券本息偿付及其他对
债券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或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上述存续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关于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重要事项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之盖章页)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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