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3-25
3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
信用评级报告声明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证评”)因承做本项目并出具本评级报告,
特此如下声明:
1、除因本次评级事项中诚信证评与评级委托方构成委托关系外,中诚信证评、评级项目
组成员以及信用评审委员会成员与评级对象不存在任何影响评级行为客观、独立、公正的关
联关系。
2、中诚信证评评级项目组成员认真履行了尽职调查和勤勉尽责的义务,并有充分理由保
证所出具的评级报告遵循了客观、真实、公正的原则。
3、本评级报告的评级结论是中诚信证评遵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依据合理的内部信用评级流程和标准做出的独立判断,不存在因评级对象和其他任何组织或
个人的不当影响而改变评级意见的情况。本评级报告所依据的评级方法在公司网站
(www.ccxr.com.cn)公开披露。
4、本评级报告中引用的企业相关资料主要由发行主体或/及评级对象相关参与方提供,
其它信息由中诚信证评从其认为可靠、准确的渠道获得。因为可能存在人为或机械错误及其
他因素影响,上述信息以提供时现状为准。中诚信证评对本评级报告所依据的相关资料的真
实性、准确度、完整性、及时性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但对其真实性、准确度、完整性、
及时性以及针对任何商业目的的可行性及合适性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陈述或担保。
5、本评级报告所包含信息组成部分中信用级别、财务报告分析观察,如有的话,应该而
且只能解释为一种意见,而不能解释为事实陈述或购买、出售、持有任何证券的建议。
6、本次评级结果中的主体信用等级自本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债券
存续期内,中诚信证评将根据监管规定及《跟踪评级安排》,定期或不定期对评级对象进行
跟踪评级,根据跟踪评级情况决定评级结果的维持、变更、暂停或中止,并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及时对外公布。
4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
概 况
发债主体概况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12月,是
经国务院批准,在原国家电力公司部分企事业单位
基础上组建的国有企业,注册资本120亿元。2017
年12月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国务院国资委”)批复,公司完成公司制改制,
由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公司名称
由“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更至现名。截至2019年9月
末,公司注册资本达370.62亿元,控股股东和实际
控制人均为国务院国资委。
公司主营业务为电力生产、热力生产和供应;
与电力相关的煤炭等一次能源开发以及相关专业
技术服务。截至2018年末,公司控股煤炭产能为
5,830万吨/年。截至2019年9月末,公司的可控装机
容量达15,253万千瓦。
截至2018年末,公司总资产为8,156.21亿元,
所有者权益为1,828.66亿元,资产负债率为77.58%。
2018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144.58亿元,净利
润60.48亿元,经营活动净现金流588.13亿元。
截至2019 年9 月末,公司总资产为8,213.77 亿
元,所有者权益为2,108.83 亿元,资产负债率为
74.33% 。 2019 年 1~9 月,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1,694.97亿元,净利润60.06亿元,经营活动净现金
流390.24亿元。
本次债券概况
表 1:本次债券基本条款
基本条款
发行主体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
债券名称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可续
期公司债券
发行规模
本次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含
30 亿元)
债券期限
本次债券基础期限不超过 10 年(含 10 年);
在约定的基础期限期末及每一个周期末,发行
人有权行使续期选择权,按约定的基础期限延
长 1 个周期;发行人不行使续期选择权则全额
到期兑付。本次债券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
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构成和
品种,在发行前根据发行人资金需求情况和市
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债券利率
本次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
不计复利。如有递延,则每笔递延利息在递延
期间按当期票面利率累计计息。首个周期的票
面利率将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合
格投资者的簿记建档结果在预设区间范围内
协商确定,在首个周期内固定不变,其后每个
周期重置一次。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为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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