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7-03
关于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发生变更
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简称 债券代码
20 信达 02 163352.SH
债券受托管理人: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丰台区金丽南路 3 号院 2 号楼 1 至 16 层 01 内六层 1-203 室)
2023 年 6 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原“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方正承销保荐”或“受托管理人”)的承诺或声明。
一、债券基本情况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或“信达证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0】405 号),于 2020 年 3 月 27 日发行了信达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2020 年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本次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其中品种一债券简称为“20 信达
01”,发行规模 20 亿元,期限 3 年,债券票面利率为 3.08%;品种
二债券简称为“20 信达 02”,发行规模 10 亿元,期限 5 年,债券票
面利率为 3.57%。20 信达 01 已于 2023 年 3 月 27 日摘牌,20 信达
02 尚在存续期内。
二、本次重大事项
发行人于 2023 年 6 月 28 日披露了《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会计师事务所发生变更的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的会计师事务所近期发生变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原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及其履职情况
(一)原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毛鞍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051421390A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注册会计师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外包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物联网技术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原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在对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履职情况正常。2022 年度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二、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原因
在执行完 2022 年度审计工作后,安永华明已连续 8 年为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达到财政部规定的最长连续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年限,2023 年度,公司须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经履行公司内部审批程序,公司决定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担任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二)变更程序履行情况
1、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职国际进行了审查,对天职国际的执业质量进行了充分了解。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职国际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且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正当,同意公司聘任天职国际为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同意将《关于聘任公司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天职国际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经验,其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关于聘任公司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